我要说
请问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哪些参保激励机制?
我来办
根据省医保局会同相关部门印发《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皖医保发〔2024〕6号)等文件规定:自参加2025年度居民医保起,建立对居民医保连续参保人员和基金零报销人员的大病保险待遇激励机制。
(1)连续参保激励。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3000元。
(2)基金零报销激励。对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连续参保激励和基金零报销激励,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所在统筹地区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动态新增的医疗救助对象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其中,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原则上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参保人员可通过缴费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每多缴纳1年可减少1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修复后固定待遇等待期和变动待遇等待期之和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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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2026年度对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居民医保分类资助标准为多少?
我来办
对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实行分类资助,具体资助金额为:对特困人员、孤儿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给予定额资助345元,个人缴费55元;对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给予定额资助200元,个人缴费200元。
(答复内容由市医保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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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 :汪雅倩
二审:汪 悦
终审:黎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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