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5种情况必须复议!视同缴费少算、错算,满足一条就能申请
张阿姨的材料都还没有准备齐,刘大爷的视同缴费复议却成功了。他把少算的2年工龄直接追了回来,每个月养老金因此多了230元。同样是申请复议,为何刘大爷终得圆满,而张阿姨还在复议路上奔波,差距究竟在哪里?答案就藏在必须申请复议的5种核心情况中,只要符合一条,复议命中率就特别高。那究竟是哪5种情况呢?
第一种:档案里白纸黑字写着工龄,认定表却少算了。上面说的刘大爷情况,就很典型。他反复核对后,发现在他的《职工档案》第12页里,就有一张1982年的《工龄审定表》,而且还盖有原单位和劳动局的红章。在这个《工龄审定表》上,右上角有一处就特意批注了“1978-1988年连续工龄10年”。而在社保局的认定表那里,却只给他算到1980年,2年工龄却不见了。于是,他把档案原件拿到社保局复议,告诉工作人员《工龄审定表》与认定表不符后,工作人员看后,当场就说:“这表是法定的工龄依据,确实算错了。”所以啊,只要档案里有《招工审批表》《转正定级表》《工龄连续证明》这类带公章的材料,要是上面的工龄数字和认定表对不上,大家千万就不要犹豫了,直接申请复议,而且也能很成功。
第二种:档案里特殊工种年限,折算标准搞错了。要是有特殊工种的人员,特殊工种的折算,一般都是1年工龄能按1.5年算视同缴费,要是社保局按“1:1”算,那就不对了,就必须申请复议。复议的时候,一是要把关键证据找出来,如《特殊工种操作证》、《井下作业记录》、当年的《保健津贴发放表》等。二是如果这些都没有找到,那就请2位同期在特殊工种岗位的老同事写一个证明,同时把他们的身份证和退休证都附上,也是能作数的。三是材料准备好了后,除了填好复议表和带上身份证,还要把《特殊工种年限认定表》都填上,让原单位或主管部门盖章证明“该职工确实在XX特殊岗位工作XX年”,提交后30天内会有结果。
第三种:档案里有临时工转正记录,前面的工龄却漏算了。按规定,临时工转正以后,之前在本单位的临时工工龄,应该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要是社保局没有算的话,那就属于明显的错漏,复议成功率几乎是100%。这个要复议的话,证据也必须拿出来。比如《临时工考勤表》、《临时工工资发放册》、《转正审批表》等,这些都能证明你干临时工的工龄和转正了的。要是你把这些材料准备好了以后,你就写一个复议申请,把错误的原因,纠错的依据写清楚,交到社保局后,很快就会得到答复的,少算的工龄也会跟你补回来。
第四种:档案里下乡、参军年限,这些特殊经历算掉了。要是档案里有知青下乡、参军入伍的经历,这里国家明文规定的,必须要算视同缴费。而要是社保认定表上没有的话,那就必须申请复议。那如何申请复议呢?一是先把证据找出来。要是是下乡知青,那就把《上山下乡通知书》《回城证明》等找出来。要是是参军人员,那就《退伍证》《入伍批准书》、《部队嘉奖令》等都找出来。二是申请复议。操作步骤:在复议表上注明“要求按国家规定认定下乡、参军年限”,把上面的证明原件,或者复印件都附上,交到社保局那里,最快7天就会把算掉的工龄补回来。
第五种:档案里两地工作的年限都空着,没有算进来。这种情况,尤其是跨省工作的人,最容易遇到。比如在A省工作了5年,只把档案的部分材料转过去,就去了B省。在退休的时候,A省说“你早走了”,B省说“没记录”,于是这5年的工龄成了“黑户”。这种情况,那该怎么办?那就申请复议,先把《职工调动介绍信》等材料找到,看看上面是不是写了“工资关系、工龄随转”的记录,然后你根据《职工调动介绍信》到B省去复议。B省社保局会根据你原来转移的记录,复核审定。这个复议时间也不会很长,20天左右就能完成。
最后,提醒一下大家,复议就按这3步走,就会少走弯路:一是把先把表填好。先到社保局拿《视同缴费年限复议申请表》,把“错算的年限、证据清单”写清楚,比如“1983-1985年漏算,证据有档案第5页《工龄表》、1984年工资条”。二是一定要把带原件都带上。像工资条、证件等要带原件,工作人员核对后还会还给你。三是随时把复议的进度关注好。社保局会在60天内给结果,要是没消息的话,就打12333热线催问一下,早出结果早受益。
总之,视同缴费年限要是社保部门把你少算,漏算,只要符合上面5种情况的一种,都可以申请复议,而且复议的成功率也特别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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