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缴费有变,2026年多地医保缴费年限新规定!

12333社保查询网www.sz12333.net.cn 2026-02-10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

  医保关系跨地区转移调整新规!

  一、四川

  1月28日,有群众在“四川省网上群众工作平台”提问:四川各地医保缴费年限是否能互认?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回复:

  2025年3月18日至4月17日,我局已在官方网站就《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公开征求了公众意见。该政策已明确省内职工医保转移接续的规则。目前,相关文件制定工作正在按程序推进中。发文后将及时公布。

  扩展:

  根据《办法》的相关规定,参保人员在省内各地区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互认,合并计算为累计缴费年限和本省实际缴费年限,这就意味着参保人员在省内转移医保关系时无需重复缴费,只需将原参保地的缴费年限转移到新参保地,即可继续享受医保待遇。

  近年来,省内已有部分城市试行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互认,包括成都、德阳、眉山、资阳4个城市,内江、自贡、宜宾3个城市。此外,成渝两地也已落地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互认。该《办法》一旦推行,受益范围将进一步扩大至全省职工医保参保人员。

  二、广东汕头

  1月8日,汕头市医保局对《汕头市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知识库》进行了更新。

  文中明确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及待遇衔接相关规定:

  参保人员跨市流动,不得重复参保,不重复享受待遇,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一)职工医保制度间转移接续

  流动就业人员跨市就业时,应按规定参加劳动关系所在地职工医保,办理职工医保关系转移手续。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省内转移接续的,参保人员在转出地最后一次缴费的次月,仍享受转出地的职工医保待遇。在转移接续前连续缴费未中断的,参保人员在转入地参加职工医保后,自缴费次月起享受转入地的职工医保待遇。

  参保人员省内跨市转移职工医保关系的,个人账户资金跨市使用,不划转、不提现。参保人员跨省转移职工医保关系的,个人账户资金原则上随其划转,特殊情况无法转移时可以划入本人银行账户。

  (二)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跨制度转移接续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跨市流动后未重新就业的,按规定参加转入地居民医保,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跨市流动并在转入地就业的,按规定参加转入地职工医保,可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参保人员已连续2年(含)以上基本医疗保险,因就业等个人状态变化在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间切换参保关系,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的,可按规定办理基本医疗保险费补缴手续,补缴后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缴费当月即可在转入地按规定享受待遇,中断期间的待遇可按规定追溯享受。

  三、广东深圳

  深圳市医保局发布《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总结要点如下:

  一、异地医保关系能否转入深圳?缴费年限如何认定?

  1.转入资格

  本市基本医保参保人,可按规定申请将异地已中止的基本医保关系转入深圳。

  2.年限计算规则

  异地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与深圳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互认合并,累计计入总缴费年限;

  同一时间段的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避免年限浪费。

  二、退休后在深圳享受职工医保,需满足哪些条件?

  (一)直接享受待遇

  需同时满足3个核心条件: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确认深圳为退休后待遇享受地

  深圳职工医保实际缴费满10年+职工医保累计缴费满25年。

  (二)待遇等级认定

  • 职工医保一档累计缴费满10年:退休后享受一档待遇;
  • 职工医保一档累计缴费不满10年:默认享受二档待遇,或可继续缴一档至满10年后,切换为一档待遇。

      三、如何确认深圳为退休后医保待遇享受地?

      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可认定:

      缴费年限已符合“深圳实际满10年+累计满25年”,可直接在深圳停缴并享受待遇;

      缴费年限不足,但最后参保地为深圳,可按规定缴至年限后享受待遇;

      不符合上述两种情况,但深圳是实际缴费年限最长的曾参保地,或深圳是有职工医保缴费记录的户籍所在地,可按规定缴至年限后享受待遇。

      四、山东

      关系转移接续年限认定规则:

      参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从统筹区域外转入我市的,医保缴费年限按规定累计计算;

      省外转入我市的参保职工,除需满足新的最低缴费年限要求外,实际缴费年限不得低于10年。

      2026年医保缴费年限最新规定

      我国的医疗保险以“市级统筹”为主,各地一般有规定:职工医疗保险缴费达到规定年限后,退休不再缴费,终身享受退休医保待遇。

      但是,各地对于“医保缴费年限”的要求,有很大的差异,比较常见的规定如下:

  • 累计(含视同)缴费男职工满30年、女职工满25年,且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可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
  • 累计(含视同)缴费男职工满25年、女职工满20年,且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可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
  • 也有极少数地区,目前只要求累计缴费满15年。

      最近,多地医保最低缴费年限有新变化,一起来看看!

      一、山东

      2026年1月1日起,山东省统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男职工需累计缴满30年,女职工需累计缴满25年。

      整理部分重点信息如下

      (一)最低缴费年限新规

      职工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最低缴费年限调整为:男职工30年、女职工25年。累计缴费年限包含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与视同缴费年限两部分。

      (二)视同缴费年限认定范围

      依据鲁医保发〔2020〕47 号文件规定,以下年限可认定为职工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

  • 本地区职工医保制度启动前,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
  • 军人服现役年限;
  • 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 其他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缴费年限。

      (三)不同阶段退休人员执行标准

  • 本通知下发前已退休的参保职工:继续按照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10年的政策执行;
  • 过渡期内退休(且办理补缴手续)的参保职工:可自主选择按照新的最低缴费年限(男30年、女25年)执行,或按实际缴费满10年的标准执行;
  • 过渡期结束后(2026年起)退休的参保职工:统一执行男30年、女25年的最低缴费年限要求。

      二、湖南

      2026年1月起,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办理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确认手续时,参保人在省内的最低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13年。

      重点如下:

      参保人养老退休时间在2026年1月及以后的,按照省内最低实际缴费年限13年执行。

      参保人养老退休时间为2025年12月及以前的,在2026年1月20日前申请办理职工医保在职转退休业务的,按照省内最低实际缴费年限12年执行。

      自2026年1月20日起,湖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和湖南省医疗保障单位网厅申请办理职工医保在职转退休业务效验省内实际缴费不少于13年。

      二、广东汕头

      根据汕头市医保局《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规定知识库》,职工医保缴费年限表如下

      办理退休时间

      累计缴费年限

      男性职工

      女性职工

      2025年退休

      23

      20

      2026年退休

      24

      21

      2027年退休

      25

      22

      2028年退休

      26

      23

      2029年退休

      28

      24

      2030年1月1日起

      30

      25

      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一览表:

      以下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应以当地医保等相关政府部门发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退休时

      医保缴费年限不足怎么办?

      医保的累计缴费年限并没有达到当地政策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要求,通常有三种方式补救,即:

  • 一次性补缴
  • 按月补缴
  • 转为居民医保

      但在实际补缴过程中,我们会发现不同地方有着不同的规则差异,这里以广东深圳、山东为例:

      一、深圳医保断缴补缴规则

      缴费年限不足的补救方式

      情形1:深圳实际缴费不满10年

      必须参加职工医保一档,继续缴费至深圳实际缴费满10年,再按后续规则补足累计年限。

      情形2:深圳实际缴费满10年,但累计缴费不满25年

      医保断缴的补救方式:

      1.可补缴情形

      异地医保转入深圳前,断缴≤3个月

      连续参保满2年,因就业等原因在职工医保与居民医保间切换,断缴≤3个月。

      2.补缴要求

      仅能补缴职工医保一档;

  • 缴费基数:本市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
  • 待遇:补缴后可追溯享受断缴期间待遇,不重复享受。

      3.不可补缴情形

      断缴超过3个月,不予补缴,重新参保后次月起享受待遇。

      二、山东医保断缴补缴规则:

      参保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时,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且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按本人最后一次缴费基数和7%的比例由单位(灵活就业人员由本人)一次性补足;

      未参加职工医疗保险或未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且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按照当年最低缴费基数和7%的比例由单位(灵活就业人员由本人)一次性补足。

      无力一次性补足医疗保险费的,可按月继续缴费至最低缴费年限,期间享受在职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继续缴费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后,自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也可按规定参加居民医疗保险。

      重点答疑

      1.医保转移是否有年龄限制?

      医保关系转移本身没有年龄限制。无论是职工医保还是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因跨统筹地区就业、户籍或常住地变动,都可以按规定申请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转移操作本身无年龄限制,但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有明确的缴费年限要求,这与年龄相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需要确认退休待遇享受地,并满足该地规定的累计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才能停止缴费并享受退休待遇。

      大家在选择确认退休待遇享受地,一定要提前了解当地的累积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要求。

      2.医保能跨省累计年限吗?本省不同城市能累计年限吗?

      可以累计。2021年11月实施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明确要求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全国累计计算,禁止与养老金领取绑定。

  • 职工医保:跨省就业转移后年限自动累计(如深圳、成渝等地已实施)。
  • 居民医保:需在转入地参保次年申请转移,年限累计规则因地而异。

      来源:中国会计报

    本文标题:医保缴费有变,2026年多地医保缴费年限新规定!本文网址:https://www.sz12333.net.cn/zhzx/ylzx/51847.html 编辑:12333社保查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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