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日,国务院国资委第46号令《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正式施行,这份历经修订、剔除“试行”字样的新规,用8章91条刚性条款划定监管红线,不仅给国企经营管理相关人员戴上终身追责的“紧箍咒”,更给全国8000万国企在职及退休职工,送上了工资、社保等权益的硬核保障,让职工的合法权益成为企业无论如何都不能触碰的底线。
不少国企职工看到新规里“终身追责”“倒查旧账”的表述,难免心里犯嘀咕,担心企业因违规经营被追责整改,自己的工资会被克扣、社保会被断缴,甚至多年的岗位和退休待遇都会受波及。其实这种担心完全没必要,46号令从顶层设计上明确了追责边界,它的矛头从来不是指向踏实工作的普通职工,反而首次把保障职工权益写进国资监管硬性要求。
46号令的追责对象有着清晰且明确的范围,根据办法第六条规定,责任追究仅针对中央企业经营管理有关人员,也就是那些手握企业重大经营投资决策权、审批权的管理层和关键岗位人员。简单来说,就是谁能拍板上亿的投资项目,谁能决定企业的经营发展战略,谁就要为自己的决策行为负责,普通职工根本不在追责范围内。
这份新规真正实现了“精准追责”,哪怕相关责任人已经退休、调任或者离职,只要在职期间因违规决策造成国有资产损失,都会被一追到底,不会因为身份变动而免于追责。而对于国企一线操作工、普通行政岗、基层办事人员来说,只要按规矩上班、按制度履行本职工作,就完全不用担心被追责,日常工作和权益不会受到任何影响。
过去个别国企曾出现过管理层违规决策导致国有资产流失,最后却让普通职工买单的情况,要么随意克扣绩效奖金、降低社保缴费基数,要么以“降本增效”为借口拖欠工资,让少数人的违规代价,变成全体职工的利益损失。而46号令施行后,这种不合理的乱象将被彻底杜绝,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再会为企业的违规经营买单。
46号令给国企职工吃下定心丸的核心,就是对工资、社保的双重刚性保障,这份主要规范企业经营投资行为的新规,通过反向约束的方式,给职工的“钱袋子”上了双重保险。一方面,办法将违规管理职工薪酬纳入追责情形,这也就意味着,即便企业因追责整改出现资金链紧张,也必须优先保障普通职工工资发放。
国企职工的基本工资、绩效奖金,还有法定的加班费、各类津贴补贴,企业都要按时足额发放,严禁以任何借口拖欠、克扣。更重要的是,多地国资委已经明确要求,将职工工资支付情况纳入企业追责整改期间的合规核查重点,一旦发现拖欠工资的情况,不仅要限期补发,还会同步追究企业负责人的相关责任。
另一方面,社保和公积金的缴纳,也成为国企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不再受企业经营状况的影响。如果因企业自身原因造成社保断缴、漏缴,所有欠费都由企业全额补缴,同时企业还要承担相应的滞纳金,职工的个人社保权益不会有任何损失,缴费年限会连续计算,不会影响后续的社保待遇享受。
对于国企退休职工来说,46号令带来的保障更加直接,彻底打消了大家对退休待遇的顾虑。目前国企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已经由全国社保基金统筹发放,资金来源是社保统筹缴费和财政补贴,和原企业的经营状况、是否被追责整改完全脱钩。哪怕原企业因违规经营被重组、注销,养老金也会每月按时足额打入社保卡。
除了工资和社保,国企职工依法享受的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合法福利,也同样受法律严格保护,企业不能因为被追责整改,就随意取消或者缩减这些福利。这些福利都是职工应得的合法权益,只要是按规定依法缴纳的,就会一直受保障,不会因企业的经营变动而受到影响。
46号令的另一大亮点,就是明确要求国企在开展追责整改的同时,集中清理职工权益的历史遗留问题。过去部分国企因改制不规范、内部管理混乱,留下了社保断缴、工龄漏算、特殊工种补贴未发放等老大难问题,不少职工为此奔波多年却迟迟得不到解决,成为了大家的一块心病。
如今新规要求中央企业在清理资产损失、开展责任追究的过程中,必须优先排查并解决职工的这些历史遗留问题,建立专门的工作台账,明确办结时限。据了解,多地国资委已经出台了配套措施,要求辖区内的国企在2026年6月底前完成职工权益全面排查,2027年6月底前基本清零所有历史欠账,切实保障职工权益。
这也就意味着,过去职工遇到的社保断缴问题可以按规补缴,工龄漏算的情况能重新认定,特殊工种应享的补贴也会按标准补发。补缴后的社保缴费年限连续计算,不会影响退休后的养老金核算,特殊工种的工龄认定完成后,职工也能按规定享受提前退休等相关待遇,真正做到还职工一个公道。
从国资监管的角度来看,46号令对职工权益的保障,并非简单的政策倾斜,而是国资监管法治化的必然结果。这份新规的核心逻辑是“精准追责、容纠并举”,既通过终身追责遏制管理层的违规经营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又通过尽职合规免责条款,保护企业和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而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正是“容纠并举”的重要体现。只有让职工的工资、社保、各项待遇都有明确的制度保障,让大家不用再担心企业经营问题影响自身权益,才能让职工安心工作,才能增强国企的内部凝聚力和发展向心力,让国企的发展更有底气、更有活力。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46号令的保障范围并不只局限于中央企业,各地的地方国企都会参照这份新规执行。也就是说,无论你是央企的在职职工,还是省属、市属国企的工作人员,都能享受到这份新规带来的权益保障,工资、社保等合法权益都会被牢牢守护,不会因企业追责而受到侵害。
46号令为职工权益筑牢了制度防线,但职工也需要主动了解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遇到企业以追责整改、降本增效等为由,拖欠工资、断缴社保公积金,或者不按规定解决职工权益的历史遗留问题,职工完全不用忍气吞声,有多种合法途径可以维护自身权益。
职工可以首先向企业工会反映情况,由工会出面和企业沟通协调,推动问题解决;如果内部协调无果,还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监管部门介入核查;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能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当然,职工在维权的过程中,建议提前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社保缴费记录、工龄证明、岗位调动通知等,这些材料会成为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依据,能让维权过程更顺畅、更高效。同时,多地国资委也开通了线上投诉渠道,职工可以通过官方平台便捷反映问题。
46号令的正式施行,对于国企职工而言,是一次里程碑式的权益保障,它彻底打破了“企业出事,职工买单”的旧有怪圈,让工资、社保成为了企业即便被追责也动不了的“刚性权益”。这份新规的落地,让国资监管更加精准,也让职工权益的保障更加坚实。
对于国企在职职工来说,不用再担心企业的经营问题影响自己的收入和社保保障,可以踏踏实实做好本职工作,安心干事创业;对于国企退休职工来说,不用再顾虑原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追责情况,能安安心心享受退休生活,这份保障真正稳了职工的“钱袋子”,也稳了大家的一颗心。
作为国资监管法治化的重要举措,46号令既守住了国有资产的安全底线,也守住了国企职工的权益底线,让国企的发展更加健康、更加可持续。随着新规的落地和配套措施的不断完善,国企职工的合法权益会得到更全面、更有力的保障,国企的发展也会更有凝聚力、更有发展后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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