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辞职别被误导!按法定流程办理,还能多领两项法定补偿

12333社保查询网www.sz12333.net.cn 2026-02-14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工作中受伤并被认定工伤、评定伤残等级后,很多人都会陷入纠结:继续留在原单位心里不踏实,主动辞职又怕赔偿变少,甚至听信“辞职就亏大了”的说法,不敢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事实上,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工伤伤残职工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不仅不会减少赔偿,还能领取到在职时无法享受的两项法定待遇。本文用真实严谨、通俗直白的语言,把工伤后辞职的赔偿规则、领取条件、注意事项讲清楚,帮助劳动者依法维权、应享尽享。

  一、先澄清关键事实:辞职不影响已有赔偿,还能多领两笔钱

  只要已经完成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5—10级伤残),你之前依法享受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不会因为辞职而消失或减少。

  真正的关键是:有两笔钱,必须解除劳动关系才能领取,在职期间不予发放。简单说,不辞职少拿两笔钱,依法辞职多领两份补偿,这不是吃亏,而是把属于自己的法定待遇完整领到手。

  二、5—10级工伤辞职,可额外领取这两项补偿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第37条规定,5—10级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可享受: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于离职后旧伤复发、康复治疗等医疗相关支出,是对工伤职工后续医疗保障的法定补助。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于弥补因伤残导致就业竞争力下降、再就业困难的损失,是法律明确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的法定义务。

  这两项补助的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制定,按照伤残等级对应固定月数计发。无论职工主动辞职、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还是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只要依法终止劳动关系,就符合领取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付。

  特别提醒:如果单位未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上述两项补助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得以未参保为由拒绝支付。

  三、这4个常见误区,会让你白白损失合法权益

  现实中,很多劳动者因为误解政策,放弃本该享受的待遇,十分可惜。

  主动辞职没有补偿

  法律只看劳动关系是否解除,不区分谁先提出。5—10级伤残职工本人提出辞职,同样可以领取两项一次性补助。

  单位说不给就不用要

  这两项是法定强制待遇,单位不得以个人原因辞职、经营困难、内部规定等理由拒付,拒不支付属于违法行为。

  现在不离职,以后就领不到

  只要未办理退休手续,在退休前解除劳动关系,均可申领这两项补助,并非必须在受伤后立即辞职。

  快退休了就完全没有

  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按比例递减发放;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的,不再发放。只要未退休,就有相应权益。

  四、工伤后辞职,按这4步做,赔偿一分不少

  想要完整拿到所有工伤待遇,流程一定要规范,步骤清晰、权益不受损。

  备齐核心材料

  提前准备好: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劳动合同、工资记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这是领取补助的关键凭证。

  先与单位沟通核算

  对照当地最新标准,核算两项补助金额,明确支付时间与方式,尽量保留书面、微信等沟通记录。

  单位不配合,走官方维权渠道

  协商不成,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或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工伤类争议证据充分、政策明确,职工胜诉率较高。

  牢记仲裁时效

  从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计算,仲裁时效为1年,务必在有效期内主张权利,避免超时失效。

  五、依法维权,该享受的待遇一分都不能少

  工伤职工已经在身体和生活上承受了影响,国家立法给予明确待遇保障,目的就是减轻劳动者负担、弥补相关损失。继续工作还是选择离职,是职工的合法权利;依法领取全部工伤赔偿,是法律赋予的正当权益。

  单位依法支付赔偿,是履行法定义务,并非额外施舍;职工依规主张待遇,是维护自身权益,并非过分要求。只要流程规范、材料齐全、依法办理,属于自己的赔偿就一定能足额拿到。

  建议每一位遭遇工伤的劳动者,先把政策学明白、把手续办齐全,不被错误说法误导,不盲目害怕、不轻易放弃,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应享尽享全部待遇。

  你或身边的人是否遇到过工伤维权难题?在你看来,工伤职工维权时最需要注意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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