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12333社保查询网www.sz12333.net.cn 2026-02-13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物业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第一章 管理宗旨

  为规范物业区域内各类机器设备的管理工作,切实落实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理念,确立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全面防范设备安全事故风险,保障设备设施安全稳定运行,确保楼宇及相关配套设施的正常供水、供电、供暖等基础服务功能。严格遵循国家设备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建立健全水、电等各类设备设施的日常维修与养护体系,特制定本物业小区设备维修及保养管理细则。

  第二章 管理原则

  坚持预防性维护与计划性维修相结合的工作原则,以日常保养为基础,以计划检修为保障,确保设备设施在安全、经济、高效的状态下运行。通过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手段,最大限度延长设备使用寿命,降低运行成本。

  第三章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物业管辖区域内的所有设备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供配电系统、给排水系统、供暖系统、消防系统、弱电监控系统、电梯系统、公共照明系统及相关配套设施。

  第四章 组织架构

  一、物业公司设立设备维修运行部,对辖区内所有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日常维修、定期保养实施统一集中管理,以提升运行服务质量与管理效益。

  二、设备维修运行部配置副经理一职,全面负责所辖区域设备设施的综合管理工作,统筹安排人员分工、维修计划及监督检查。

  三、根据物业区域内设备设施的类型与特点,设备维修运行部下设三个专业班组:强电班、弱电班、水暖班,各班组分别承担对应专业领域设备的运行监控、日常养护及故障维修职责。

  第五章 职责分工

  一、设备运行部在物业公司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全面负责辖区内所有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管理、维修保养计划的制定与实施、人员培训及质量监督等综合管理工作。

  二、设备维修运行部协助物业公司总经理与设备生产厂家、专业维保公司签订维修保养服务协议,对维保服务质量进行监督考核,并就质保金的返还出具主导性意见。

  三、强电班组主要职责:

  负责发电机组、配电系统、供电线路及相关电气设备的日常巡检、保养维护与故障检修;

  承担公共区域路灯、景观草坪灯、应急照明灯、背景音乐系统、喷泉泵站等设备的启停控制、定期保养与维修工作;

  负责共用部位的对讲门禁系统、楼梯间照明系统等设备的故障排查与维护保养。

  四、弱电班组主要职责:

  负责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联动控制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公共广播系统、通讯网络系统等弱电系统的线路维护与设备检修;

  定期检查各系统运行状态,确保信号传输畅通、设备功能正常。

  五、水暖班组主要职责:

  负责生活供水系统、排水排污系统、集中供暖系统、消防喷淋系统及相关泵站设备的运行监控、维护管理与应急抢修;

  做好水表计量、水质检测、管道防冻等相关工作,确保供水供暖服务质量。

  第六章 设备管理要点

  一、所有从事设备运行、维修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上岗资格证书,严禁无证人员独立操作。

  二、根据各设备的使用频次与运行状况,制定合理的巡检计划,定期组织人员开展巡视检查、技术检测与维修保养工作,坚持精心维护、细致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三、设备维护保养的主要内容包括设备清洁、部件润滑、紧固连接、易损零部件更换等,各项维护作业必须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手册要求执行。

  四、设备运行过程中如发现异常声音、异常震动、温度异常或其他故障现象,现场使用人员应立即停止运行并向上级管理人员汇报,由设备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现场勘察后制定维修方案并组织实施。

  五、因违反操作规程、擅自拆卸设备等人为因素造成的设备事故及经济损失,将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并根据公司规定予以相应处罚。

  六、设备维护、维修所需经费由设备运行部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年度预算与月度计划,报物业公司审批后拨付使用,确保设备安全运行所需资金保障。

  七、设备运行维修人员应达到"四会"标准:会正确使用、会日常保养、会检查判断、会排除常见故障。

  八、为有效控制设备使用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在确保安全运行的前提下,应积极开展修旧利废工作,合理进行设备更新改造,杜绝资源浪费。

  九、设备维修保养应按照日常保养、中修与大修的程序分级实施,重大维修项目需编制专项方案并经审批后执行。

  十、设备运行维护人员必须认真、及时、准确地填写各类运行记录与维修保养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交接班记录表》、《设备运行日志》、《设备维修保养记录表》等,确保记录完整、字迹清晰、数据准确。

  第七章 设备档案管理

  一、物业公司接管小区后,应立即对所有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清点登记,建立设备台账与设备技术档案,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与更新维护。

  二、依据设备运行技术要求,建立健全各类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使用管理制度、维护保养规程及岗位责任制,并张贴上墙或汇编成册。

  三、全面收集整理设备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合格证等文件,确保设备技术档案的准确性、完整性与连续性。

  四、属于特种设备范畴的设备设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制度,取得验收合格报告及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证后方可投入使用,并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

  五、完整收集并归档所有设备采购合同、协议书、技术文件、售后服务承诺等资料,建立完整的设备采购与售后服务档案。

  第八章 设备安全使用与维护要求

  一、所有设备必须严格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安装技术规范及相关国家标准进行安装、调试,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设备操作使用人员必须接受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与岗位技能培训,新接管小区设备时,应组织厂家技术人员进行操作、维修、保养方面的技术交底,并做好书面记录。

  三、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专业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后方可上岗操作,并按规定进行复审。

  四、设备使用人员应承担设备的日常检查与基础保养职责,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做好检查保养记录。

  第九章 设备报废管理

  一、严格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对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行业标准规定强制报废、或无法满足安全生产要求及技术标准的设备设施,坚决实行报废淘汰制度。

  二、对故障频发、维修成本过高、能源消耗过大、技术落后且无维修价值的设备设施,应及时组织技术鉴定,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报废更新。

  第十章 安全生产注意事项

  一、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政策法令及公司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劳动保护制度与职业健康相关规定。

  二、新入职员工必须经过公司级、部门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负责具体实施,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三、每日工作前,作业人员应仔细检查所使用的工具、设备及作业现场环境,确认安全条件符合要求后方可开始作业。

  四、所有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警示标识、连锁装置等安全附件严禁擅自拆卸或停用,必须保证其完好有效、灵敏可靠。

  五、作业过程中,员工应相互关心、互相监督,既要确保自身安全,也要关注他人安全。发现违章指挥或冒险作业行为时,有权予以劝阻和制止。

  六、加强设备设施的综合管理,切实做好防火、防汛、防风、防雷、防盗、防破坏等各项安全防护工作。

  七、电气设备必须安装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装置,防雷设施与防静电设施必须保持完好有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专业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未按规定执行的,责任人当月绩效考核扣5分,分管领导扣2分。

  八、高压电气设备无论是否带电,值班人员严禁单人移开或跨越安全遮栏进行作业,如确需移动遮栏,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确保符合安全距离要求。违反本条规定每次扣2分。

  九、严禁带电作业,特殊情况下需经班组长批准并采取可靠绝缘防护措施,同时必须有监护人员在现场监护。违反本条规定每次扣2分。

  十、工作时间严禁饮酒后上岗作业,违者给予警告处分并当月绩效考核扣2分;情节严重者按照公司相关规定从严处理。

  十一、所有绝缘工具、检测仪器、安全防护用具应妥善保管,定期进行检查、校验与试验,确保安全可靠。未按规定执行的,责任人当月扣5分,分管领导扣2分。

  十二、发生人员触电事故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采取急救措施;发生电气火灾时,应立即切断相关电源后使用干粉灭火器或干沙灭火,严禁使用水或泡沫灭火器。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并当月绩效考核扣5分,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十三、发电机组运行期间,严禁人体直接接触带电部位,操作人员必须保持安全距离并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第十一章 消防设备维护保养

  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机、烟感探测器、温感探测器等核心设备原则上委托原厂家或专业维保单位进行维护保养,物业维保人员应积极配合维保单位开展系统功能检查与试验,并认真填写检查登记表。未按规定填写登记表的每次扣2分。

  二、各类消防报警装置必须定期进行检查、试验与保养维护,发现故障及时排除;如无法自行排除,应立即通知专业维保单位进行维修并做好详细登记记录。原则上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未按规定执行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三、消防控制中心应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制度,白天由专业人员值班,夜间由保安人员值班,所有报警信号必须到现场核实确认是否发生火情,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严禁随意消除报警信号,违反本规定的将依法追究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并当月绩效考核扣5分,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第十二章 电气设备与配电室管理

  一、高压开关柜停送电操作必须填写操作票或工作单,操作前认真检查操作机构与安全措施,严格执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制度,严格按照操作票填写程序逐项执行。未填写操作票的每次扣2分。

  二、配电室值班人员必须熟练掌握配电房开关柜操作规程与工作程序,确保操作准确无误,严禁误操作。

  三、每周对配电房进行全面巡检至少一次,认真做好巡检记录,检查内容包括设备外观、运行声音、异常气味、温度变化、电压电流数值、开关状态、指示灯状态以及机房照明与附属设施运行状况。未按规定巡检的每次扣2分。

  四、每月对用电量进行统计核算,对电压变化情况进行监测分析。未按规定执行的每次扣2分。

  五、每月对各楼层配电箱进行巡查至少一次,发现线路老化、接线松动、过载发热等问题及时处理。未按规定执行的每次扣2分。

  六、为保障紧急情况下小区正常供电,技术员必须每月对备用发电机组进行运行测试至少2次,确保市电中断后消防系统与污水泵系统能够正常运行。未按规定测试的每次扣2分。

  七、定期检查发电机机油液位、柴油储备量,发现不足及时申报采购补充,并做好检查记录(附发电机检查表)。未按规定检查的每次扣2分。

  第十三章 公共区域照明管理

  一、每两周对公共区域、走廊通道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标识、应急照明灯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损坏、故障、亮度不足等问题及时更换维修。未按规定检查的每次扣2分。

  二、严格按照时间规定开关公共区域路灯与草坪照明系统,既保障夜间照明又避免能源浪费。未按规定执行的每次扣2分。

  第十四章 消防水泵与排污泵管理

  一、每周对各水泵运行状况进行巡视检查,重点检查控制箱电流电压数值、指示灯状态、出水口水压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检修处理。未按规定巡检的每次扣2分。

  二、每月对管道系统、阀门接口、连接法兰进行外观检查,确认无渗漏、无锈蚀、无异常变形。未按规定检查的每次扣2分。

  三、每月对消防水泵进行启泵试验至少一次,连续运行时间不少于10分钟,检验水泵启动性能、运行参数及供水能力。未按规定试机的每次扣5分。

  四、每月检查消防水池液位浮球装置、进出水阀门、放水阀的工作状态,确保动作灵活可靠。未按规定检查的每次扣2分。

  五、每周对污水泵运行状况进行巡视检查,检查控制箱运行状态、液位报警装置是否正常,及时清理调节池格栅垃圾与杂物。未按规定执行的每次扣2分。

  六、雨季期间每天对各集水井水泵工作状况进行检查,包括手动控制、自动控制模式切换及控制箱指示灯状态,同时清理调节池格栅垃圾,确保排水畅通。未按规定执行的每次扣2分。

  第十五章 无负压供水设备管理

  一、每周对无负压供水设备运行状况进行巡视检查,重点检查控制柜电流电压、运行指示灯、出口压力等参数,发现异常及时检修并做好记录。未按规定巡检的每次扣2分。

  二、每月对供水管道系统、阀门连接部位、仪表接口等进行外观检查,确认无渗漏、无松动并做好记录。未按规定检查的每次扣2分。

  三、无负压供水设备负责小区居民生活用水供应,如需停水维修必须提前24小时通知住户,说明停水原因与恢复时间,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影响并做好通知记录。未按规定通知的每次扣2分。

  第十六章 弱电监控系统管理

  一、每周对视频监控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包括摄像机镜头清洁度、图像清晰度、录像机运行状态、信号传输质量、监视器显示效果等,发现故障及时维修,无法自行维修的立即报请专业公司处理并做好详细记录。未按规定检查的每次扣2分。

  二、弱电监控中心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填写监控值班记录,由保安部负责具体实施与监督检查。未按规定执行的每次扣2分。

  三、弱电监控中心值班人员除履行保安监控职责外,还应实时监控电梯运行状态,接到电梯困人报警或紧急情况时,应立即通知设备维修人员,并通过电梯对讲系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轿厢内被困乘客说明注意事项,安抚乘客情绪。未按规定执行的扣5分,分管领导扣2分。

  四、值班人员发现不法分子破坏或乘客恶意损坏电梯等设备设施时,应立即通知保安人员前往制止或直接报警,并依法追究破坏者的赔偿责任,维护公司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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