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娱乐圈知名女演员金晨交通事故逃逸事件迎来后续。
浙江省官方平台发布案件通报结果,称金晨交通事故造成轻微伤后逃逸,不构成犯罪案。
按照有关部门的说法,就是演员金晨驾驶小型车辆在当地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但是不构成违法犯罪行为,只对其进行行政处罚,也就是罚款1500元。
我不知道大家看完这个最终通报是什么心情,反正我是有点弄不明白。
首先,官方以尚不构成犯罪这轻飘飘的几个字给这起风波画上句号,肯定是有综合考虑。
但是这场交通逃逸事件中,最关键的助理顶包事件居然通报中半个字都没提。
并且助理好像也没受到任何处罚,或者是受了处罚也没有下文。
这哪是杀一儆百的处罚通报啊?这分明就是给那些心存侥幸的人,弄了一套肇事顶包的模板啊。
容我说句不好听的,这以后谁是不是酒后驾车撞了点东西,只要没出人命、没骗保,直接找个人来顶包,最后都能这么不了了之啊?
很多人可能之前被金晨道歉的文案给带跑偏了。
毕竟按照金晨的说法是自己开着越野车正常行驶,是为了躲避一个突然窜出的狗,猛打方向导致撞上了路边警示牌和围墙。
然后金晨自己脸受伤了,为了治病就没有等到交警,然后跟着经纪人打车去了医院。
后续助理顶包的事情,金晨完全不知道,都是金晨助理自己的决定。
但是期间确实是助理报了保险,后面金晨说,她主动联系保险公司撤案,并且自己掏钱处理事故后续。
正常来看,金晨发生事故后第一时间离开现场,然后跟交警没说自己是驾驶员,反而是助理跟交警撒谎说自己驾驶员。
最起码肇事离场,助理顶包这个事是确定的。
但通报中只是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说这样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
咱且不说逃逸这事认定的对不对,就单说助理顶包,公然在交警门前撒谎,冒充驾驶员这事,难道就能一笔勾销吗?
虽然最后也对金晨罚款了1500元。
但是对于一个明星来说,别说1500元,就是1500万也不至于伤筋动骨。
而且金晨那个豪车,1500元连个车轱辘的修理费都顶不上。
这种处罚对于金晨真的是谈不上有什么警示效果。
并且这个事情影响非常恶劣,网上闹了那么大,最后这么通报的话,很可能给社会带来比较恶劣的影响。
就像我开头说的,以后谁喝酒、开车或者是吸毒后开车。
出事故后就赶紧跑,然后找个没喝酒的人来顶包。
哪怕事后被监控拍到,或者是被交警调查出来。
也能以紧急就医和没造成重大损失为理由,依照金晨这个事情,罚个1000多块钱。
并且顶包的人也不用受啊重罚。
如果真这样的话,那么就太离谱了。
本身交通法规之所以严格,就是为了震慑违法行为,保护大家的生命财产安全
酒驾和顶包这些行为更是被严厉打击。
可金晨这个事这么处理,就相当于相当于变相的告诉大家,只要你没撞死人、没骗保,哪怕事后肇事找人顶包,也只罚款点钱。
所以我真心希望有关部门能重视起这个问题,重新调查一下这个事情的处理结果。
按理说,金晨是公众人物,对于明星违法的处理应该更严格、更透明和更加重。
不能因为明星有钱有人脉,就法外开恩,更不能因为担心明星粉丝们的举报而放弃法律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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