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天同居,三天定亲,残疾证拖了五年才露面。
这事发生在我老家隔壁村,2023年10月8号第一次见面,11号交彩礼和介绍费,13号就住一起了。男方是干建筑的,平时在外地,回村就急着找媳妇,媒人王某张口就说“人老实、不挑事”,照片挑得清清爽爽,连女方说几句话都提前教好了。
陈某平时不怎么开口,问啥答啥,声音小动作慢,她妈一直在旁边接话。大家都以为是害羞,没人想到去问一句“她平时自己能做饭吗”“以前上过学没”。村里有人提过“那姑娘小时候摔过头”,但媒人摆摆手说“现在好着呢”。
10月23号下午,陈某突然把男方的手机和眼镜扔进江里,第二天就回了娘家。男方去要人,她爸才掏出一张2018年办的智力二级残疾证。原来证早就有,一直压箱底,谁也没见过。
法院后来判了:彩礼退一万,介绍费退两千。没说媒人骗人,也没说男方活该,就写了句“未尽合理注意义务”。意思是,男方自己也没多问多看,不能全赖别人;媒人收了钱,却连最基础的情况都没摸清,钱得退一半。
介绍费四千块,比村里平均高了一倍。王某说“包成”,结果“包”的是表面顺利,不是真实情况。村里现在有人讲,他手上还有两单类似的事,一个女的有癫痫,一个离过三次婚,都是先收钱再糊弄。
女方家不是坏人,就是怕说了没人要。她妈在村委会门口抹过眼泪:“谁家愿意娶个这样的姑娘?不说,至少还有个机会。”这话听着心酸,但也真。
男方李某拿到判决书那天,把那张纸叠好塞进工具包里,第二天又坐大巴回工地了。他没骂人,也没贴大字报,只是跟工友讲:“下次见人,得先看她自己倒水,自己系扣子。”
法律没说谁对谁错,只算了一笔账:信息不透明,责任就得大家摊。
介绍费退两千,彩礼退一万,判决书上白纸黑字,不多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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