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债权与请求交付房产的债权的执行顺序

12333社保查询网www.sz12333.net.cn 2026-02-13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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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关于如何处理建设工程款债权与请求交付房产的债权冲突问题的复函》认为,浙江省东阳市第三建筑公司(以下简称东阳三建)请求青海华峰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公司)支付建筑工程款的权利以及青海量具刃具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量具公司)请求华峰公司交付房产的权利均为债权。依据《物权法》第九条、第三十条之规定,争议房产仍然属于华峰公司所有,应当作为华峰公司的责任财产由有关债权人按照法定的顺序受偿。依据《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以及本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第一条之规定,应当对相应的争议房产进行变价,变价款由东阳三建优先受偿。东阳三建受偿后,剩余价款及未变价处理的房产应当交付量具公司。如无法按照执行依据确定的数量和质量执行实物,对量具公司非金钱债权的差额部分,应当依照本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五十七条之规定,折价后执行华峰公司的其他财产。

  虽然最高院的这个复函的结论是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债权先执行,但是这是对个案的复函,不能将之作为防止四海皆准的结论。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债权与请求交付房产的债权的执行顺序判断的依据是哪个权利更优先,哪个权利更优先就先执行哪个,比如:

  (1)如果“请求交付房产的债权”是商品房消费者的交付请求权,那么,根据《执行异议复议规定》第29条、《执行异议之诉司法解释》第11条、2023年一号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消费者权利保护问题的批复》等规定,“请求交付房产的债权”优先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当然,如果首封是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人的查封,商品房消费者要走一个案外人执行异议的司法流程。

  (2)如果“请求交付房产的债权”是抵押权、或者普通金钱债权,则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优先,应当优先执行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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