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女子黄某家中保险柜被撬,数十万元现金和贵重黄金手镯一夜之间不翼而飞,她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找闺蜜彭某倾诉安慰,可谁能想到报警后警方查实,偷走她财物的正是这个她最信任的闺蜜!
湖南的黄某(化名)和彭某(化名)是认识了八年的闺蜜,黄某更是把彭某当成自己最亲近的人,甚至连家中保险柜的位置、自己平时存放财物的习惯,也从未对彭某隐瞒过。
某天黄某下班回家,一进门就发现家里一片狼藉,客厅的保险柜被撬得面目全非,打开一看,里面存放的数十万元现金、母亲留给她的黄金手镯、项链等贵重物品,全都不翼而飞。
黄某瞬间崩溃,第一个拨通的电话就是闺蜜彭某的,彭某接到电话后很快就赶到了黄某家,一边抱着黄某安慰,一边假意帮她分析“谁可能作案”,还主动陪着她清点损失、安抚情绪,甚至帮她拨打了报警电话。
可警方介入调查后,发现案发时段,彭某曾出现在黄某所住小区,而且进出时间和盗窃案发时间高度吻合,更关键的是,警方在彭某的住处和名下银行卡里,找到了大量涉案现金和部分未被变卖的黄金首饰,经过黄某辨认,正是自己被盗的财物。
原来彭某因赌博欠下巨额债务,走投无路之下就想到了黄某家里的财物,于是她趁黄某上班不在家,偷偷潜入黄某家中,撬开保险柜偷走财物,之后又假意安慰黄某,试图蒙混过关,没想到最终还是被警方识破。
彭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且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根据司法解释,盗窃公私财物价值30万元以上,就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对应的法定刑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不管是陌生人、朋友,还是闺蜜、亲人,只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达到立案标准,就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哪怕是亲人之间也不能例外。
人心隔肚皮,哪怕是再亲近的闺蜜、朋友,也不能毫无保留,尤其是关于家中财物、密码、钥匙等敏感信息,一定切勿轻易透露。
你们遇到这种情况会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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