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头乐”被撞 责任到底咋认定?

12333社保查询网www.sz12333.net.cn 2026-02-13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旬夫妇开着“老头乐”闯红灯被撞

  法院判决小轿车赔偿36万元

  网友“吵翻”:老夫妇咎由自取

  上海七旬夫妇驾驶三无“老头乐”闯红灯与正常驾驶轿车相撞,车祸致老两口多处骨折,遂向轿车司机索赔70余万元。最终法院判赔36万元。

  这个判决一出来,全网都吵翻了,不少人觉得:“老头乐”本身不允许上路,又没有驾照,而且闯红灯,三方面严重违规,为何还要小车担责?这个判决是不是有“和稀泥”嫌疑?也有人觉得,如果按照这个逻辑,那“老头乐”出门,就该“撞了白撞”?显然也有失公允。

>>来龙去脉

  “老头乐”闯红灯

  老两口受伤严重

  年近七旬的沈大妈驾驶一辆老年代步车,后座载着其丈夫黄大爷,闯红灯横穿上海市中山北一路广中路交叉口,恰逢李小姐驾驶小轿车途经此路口,两车猛烈相撞,导致老两口受到了严重创伤,两车亦受到不同程度损坏。沈大妈两段椎体压缩性骨折、左侧七根肋骨骨折,分别被评定为九级、十级伤残。评定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共420天;黄大爷左侧十根肋骨骨折,被评定为九级伤残,评定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共240天。

  经过交警认定,该起事故的发生系多方过错导致,沈大妈一方驾驶无上路资格的电动老年代步车,且存在闯红灯行为,需承担主要过错,李小姐一方在绿灯通行时未减速行驶,亦承担过错。交警部门据此出具责任认定书,明确沈大妈承担事故主要责任(1/2),李小姐承担次要责任(1/3),黄大爷承担次要责任(1/6)。

>>法院判决

  保险公司赔偿35万

  小车司机个人未赔付

  事故发生后,因各方就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沈大妈与黄大爷分别将李小姐、其所属公司及涉事车辆承保保险公司告上法庭。沈大妈索赔43万元,黄大爷索赔27万元,二人合计索赔超70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事实清楚、依据充分,予以采信。针对原告诉求的70余万元赔偿,法院对其中合理部分予以支持,对二期治疗相关营养费、护理费等部分诉求,结合实际伤情及恢复情况未予支持。

  最终,法院按照责任划分比例核算,判决保险公司赔付交强险+商业三者险共35万元(沈大妈21万元+黄大爷14万元);李小姐所属公司赔偿沈大妈、黄大爷律师费各3000元,合计6000元。李小姐个人因系职务行为,未承担任何赔付责任。被告方合计赔付36万元。

>>网友热议

  老两口“该不该”

  小车司机冤不冤?

  这个判决一出,全网吵翻,有网友认为:法院的判决没问题:

  @还是俺laolan:在此案例中,汽车驾驶员的确有疏于观察和未及时采取规避行动的问题。

  @松你的独白:路口不减速撞了赔钱,天经地义。

  有网友表示:自己的安全自己负责:

  @韬哥1978:老头乐不闯红灯一切都不会发生。

  @朝花夕拾4:给两万块钱意思意思得了。

  还有网友表示:应禁止老头乐,这种车危险:

  @用户6347163604:禁止老头乐!这种车危险到处乱窜。

  @陈健:非机动车闯红灯全责的判定多了去了,可以看到都是非老头老太,碰到老头老太就有金身了?

律师说法

  生命权优先

  “优势一方”更需注意安全

  这起“老头乐”交通事故,为何许多网友觉得老年夫妇“该”,著名公益律师、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朱长江做了解读。

“老头乐”风险转嫁给了道路

  首先,案件中,沈大妈驾驶无牌无证车辆上路,其行为从起始点就已违法。

  现实中,老年人无证无牌驾驶“老头乐”的现象屡见不鲜,部分原因在于尴尬的监管现状。目前,部分地区的部分“老头乐”在生产端常被申报为“场地用车”或“厂区代步车”等,仅限封闭区域使用、未被列入国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代步车。此类“老头乐”由于缺乏统一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生产和销售环节的监管依据不足,主要依靠企业自行制定的标准。一些商家利用此模糊地带,进行“无需上牌、无需驾照”的虚假宣传,误导了包括老年人在内的消费者,导致不合格车辆流入市场,最终将风险转嫁给了道路和消费者。

  更重要的是,实践中,大部分“老头乐”缺乏基本的安全配置(如安全气囊等),存在稳定性差、刹车不灵的安全隐患,且大部分驾驶人员为未经过专业驾驶培训,无驾驶执照的老年人,对基本的交通法律法规不熟悉,导致事故频发。而一旦发生事故,如本案所示,由于“老头乐”无法购买正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和商业险,所有赔偿责任都可能需由驾驶人个人承担,若事故造成严重后果,还可能涉及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追责。

判决引入“优者风险负担”原则

  部分公众对判决存在质疑,认为“谁违法谁全责”,但司法实践更为复杂和精细,核心在于引入了“优者风险负担”原则。

  “优者风险负担”原则是指在交通事故中,以车辆在物理危险性、回避风险的能力上占据优势的一方,应承担更重的安全注意义务。其法理基础是,优势方更有能力预见和避免危险的发生。

  在本案中,李小姐驾驶的轿车在速度、质量、制动性能和结构强度上,相较于“老头乐”具有绝对优势。因此,法律对她的注意义务要求更高,即便在绿灯通行状态下,行经路口时也负有观察路况、减速慢行的法定义务。交警认定其“未减速行驶”存在过错,正是基于此项更高标准的注意义务。沈大妈闯红灯是严重过错,承担主要责任;李小姐未尽到充分的观察避让义务,是次要原因,承担次要责任;黄大爷作为乘车人未制止危险行为,也被认定需自负一部分责任。

建议将“老头乐”纳入规范化管理

  公众的激烈讨论,实质上是将个案情绪投射到了对“老头乐”这一社会现象的治理焦虑上。建议国家层面明确“低速电动车”的法律属性和技术标准,将其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对符合新国标的车辆,允许其登记上牌、购买保险,驾驶人需考取相应驾驶证,对大量现存的不合规车辆,可设定过渡期,逐步淘汰;强化源头治理,由市场监管部门从源头打击生产和销售环节的虚假宣传、销售不合标产品等行为,遏制“三无”车辆流入市场。

  综上,上海这起判决是对既有过错依法划分的产物,它维护了生命权优先的法治精神,也警示了违法驾驶“老头乐”的巨大风险。判决本身不是问题,它暴露出的“老头乐”生产、销售、使用全链条的监管盲区和社会治理短板,才是真正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并推动解决的深层课题。

  对于老年人而言,选择安全、合法的出行方式,既是对自己生命的负责,也是家庭幸福的保障。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王永华

多知道点

  老年人如何出行才安全?

  老年人随着年龄的不断增长,安全意识滞后、反应速度下降、协调能力变差生理机能下降,在日常出行中常常面临着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老年人如何出行才安全?出行要注意什么?

  ■被看见才安全

  老年人视力变差,行动缓慢,反应迟缓,面对路上的各种潜在危险时,往往无法及时躲避。因此,在外出时,尽量穿颜色鲜艳的衣物,尽量减少夜间出行,一旦出行,最好穿颜色鲜亮醒目、有反光条的衣服或戴上反光手环,便于被机动车驾驶人及时发现。

  ■多一点关怀

  老年人随着年龄增长,交通安全知识会慢慢遗忘,甚至信息滞后,因此,在日常生活中,老人的子女和晚辈们,要时常向老年人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多一点耐心、多一点叮嘱、多一点关怀。

  ■遵规守法文明出行

  走路时,要走人行道或靠路边行走;过马路时要走斑马线,在通过没有斑马线的路口要左右仔细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过;要遵守信号灯通行规则,不闯红灯;不翻越隔离护栏。

  ■严禁骑行超标电动车

  骑行合规电动自行车时一定要正确佩戴头盔,要按照信号灯指示行驶,走非机动车道或道路最右侧,不要为了图方便而逆行,同时要控制好车速,尤其是拐弯经过路口、横过道路时一定要减速慢行,仔细观察之后再通行。

  ■不开老年代步车

  老年代步车无牌、无证、无保险,不具备上路资格,子女尽孝时不能忽视了安全,不要为父母购买老年代步车,告知父母要选择合法交通工具。 综合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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