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车主张先生因长期拖欠道路智慧停车费,被停车收费管理方以服务合同纠纷的名义起诉至陕西省礼泉县人民法院,礼泉县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后,于2026年2月依法下达《民事判决书》,判决该案被告张先生败诉,必须在指定期限内向原告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其所拖欠的道路智慧停车费2408元,如果愈期未支付可能将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其名下资产可能被法院冻结。@夏小讼
依据陕西省礼泉县人民法院下达的《民事判决书》显示,依据《中华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五百七十九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之规定,判决被告张先生向原告支付道路智慧停车费2408元,诉讼费25元由被告张先生承担。
目前,咸阳市下辖多个区县都已进行道路停车收费管理,公共道路两侧原本免费的停车位或非机动车道经过规划改造后,如果车辆停放需主动向停车收费管理方支付停车费,长期拖欠或者恶意拖欠将被起诉至人民法院,或将承担极其严重的法律责任,咸阳市部分道路智慧停车收费公司已经采取司法诉讼追缴的方式将恶意欠费车主起诉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对被告欠费人员也作出了依法判决。
虽然也有部分车主认为使用公共道路收停车费不符合车主的利益,收费的合理性也存在质疑,不过在大多数情况下,还是要尊重人民法院的依法判决,不过,如果该案被告欠费车主张先生能够出庭答辩,出具答辩状和合理的答辩诉求,该案肯定会有不一样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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