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民注意!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开始啦!
10月8日起,我市已全面启动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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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时间
城乡居民实行年预缴费制度,2019年度个人医保缴费从2018年10月8日开始到2018年12月15日截止,2019年1月1日起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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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金额
包括个人缴费部分及政府补贴部分。在缴费期(10月8日至12月15日)缴费的城乡居民,只需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在规定缴费属期外缴费的,个人缴费部分和政府补贴部分均由个人承担。
一般居民个人缴费金额:续保的,个人缴费标准为270元(含补收2018年度医保费10元);新参保的,个人缴费标准为260元。
特殊人员个人缴费金额:由个人先行全额缴纳个人缴费部分,重残、遗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由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按60%给予定额补贴;特困人员通过民政医疗救助等渠道给予全额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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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地点
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或居住证、银联卡到户籍所在地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或各村委会固定收费点办理参保登记和刷卡缴费手续。同时,农村参保居民也可以到各区、县、乡设立的临时缴费点办理刷卡缴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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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参保缴费方式
从今年起,在校学生缴费地点由学校变更为学生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或村委会。新参保学生由家长持户口簿到所在社区、村委会录入基础信息办理参保手续;续保的学生由家长到所在区社会医疗保险局,将学生信息从学校转移到社区(村),然后到户籍所在社区或村委会办理缴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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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待遇时间
在缴费期(10月8日至12月15日)缴费的城乡居民,2019年1月1日起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在缴费期外缴费的,于缴费之日起30日后享受待遇,中断缴费期间及等待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温馨提示:
1、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保障,请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确保2019年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2、学生家长请注意今年缴费方式的变化,及时为您的孩子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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