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医保发布温馨提示:


  请于3月31日前


  办理2020年度尚未报销的医疗费


广大省直参保群众,您如有2020年度发生的非直接结算医疗费尚未报销,请于2021年3月31日前请尽快到省直医保经办大厅办理报销手续。

  一、办理时间和办理地点


  


  1.办理时间:2021年3月31日前(工作日)。


  2.办理地点:省直医保经办大厅(二道区自由大路3999号 第一国际中心A座 一楼)


  二、受理范围


  非直接结算的医疗费用。


  三、报销所需材料


  (一)住院费用报销


  1.身份证


  2.医疗费用票据(加盖有效印章)


  3.费用清单(加盖有效印章)


  4.住院病历


  (二)门诊费用报销


  1.身份证


  2.医疗费用票据(加盖有效印章)


  3.费用清单(票据没有明细需提供,并加盖有效印章)


  四、其他事项


报销款项拨付至本人银行卡的,需提供本人银行卡信息;拨付至单位经办人银行卡的,需同时提供《单位授权委托书》(识别下方二维码获取);拨付至代办人银行卡的,需同时提供《个人授权委托书》(识别下方二维码获取);若报销本人死亡的,必须提供《单位授权委托书》。

  单位授权委托书


  个人授权委托书


  原标题:温馨提示:请于3月31日前办理2020年度尚未报销的医疗费



  来源:吉林医保公共服务


  编辑:熊一黎


  主编:马楠 监制:陈尤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