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下调流动性不足预警等级 执行异地贷款计划性管理的公告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根据《保定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市房金委字【2023】11号)规定,目前我中心个贷率已下降至一级预警区间并稳定运行三个月,达到下调预警级别条件。
经研究,我中心于2024年2月1日起执行流动性不足一级预警措施,实施异地贷款计划性动态管理,按月下达异地贷款保障额度。异地贷款计划性管理阶段,实施计划额度内统筹考虑,落实预约备案制度,严格按时间顺序办理业务,确保异地贷款有序开展。有异地贷款需求的职工可电话咨询相应分中心、管理部。
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根据《保定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适时调整流动性风险预警等级并采取对应措施。
特此公告。
2024年2月1日
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各网点咨询联系方式
序号
分中心(管理部)
咨询电话
1
高新区
3195630
2
莲池区
3192076
3
竞秀区
3192330
4
市民中心
6788153
5
涿州
6672813
6
安国
3596586
7
高碑店
5592628
8
易县
8218016
9
徐水
8682022
10
涞源
7319271
11
顺平
7620578
12
唐县
6420163
13
望都
7826956
14
涞水
4530449
15
高阳
6636661
16
蠡县
6232159
17
曲阳
4266066
18
阜平
7225227
19
博野
8326565
20
清苑
8019298
21
定兴
6925911
22
满城
7070217
住房公积金服务专线0312-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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