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华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金政发〔2018〕45号)、《金华市大病保险实施办法》(金政办发〔2017〕105号)等文件规定,从2018年1月1日起全市实行统一的大病保险制度,从2019年1月1日起全市实行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分一档、二档、三档


  一档为原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由单位和个人按月缴纳


  二档、三档为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由参保人员按年缴纳


  注意:本条微信主要针对金华市区2019年度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不包括学生)缴费和全体参保人(除学生外)的大病保险选缴保费征缴工作。想了解基本医保一档参保缴费政策和学生缴费政策敬的朋友请关注后续报道。


  一、缴费对象


  (一)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缴费对象为城乡居民和领取市区居住证的外来人员。


  (二)大病保险缴费对象为市区职工(一档)和城乡居民(二档、三档)基本医疗保险全体参保人员。


  备注:关于学生的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的缴费问题,将于近期以专题形式予以说明!请大家及时关注哦!


  二、缴费标准及档次选择


  (一)基本医疗保险二档2019年个人年缴纳1480元(含大病保险基本保费个人缴纳部分),三档2019年个人年缴纳500元(含大病保险基本保费个人缴纳部分)。城乡居民和领取市区居住证的外来人员可以自主选择二档或三档缴费,未参加一档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也可自主选择二档或三档缴费。档次变更方式:一是街道(乡镇)、社区办理参保登记窗口;二是金华人社APP。


  特别提醒: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2019年统一按基本医疗保险三档缴费标准预产生,三档需变更为二档缴费的,通过银行委托代扣人员请务必在12月10日前完成变更,其他人员请在缴费前完成变更,代扣或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变更档次。


  (二)大病保险选缴保费每份100元、最多可选缴3份。


  三、缴费方式


  基本医疗保险费(二档、三档)、大病保险选缴保费可通过委托银行代扣、手机网上缴费、银行网点现金缴费等方式缴纳。大病保险选缴保费须在基本医疗保险费缴纳后,方可缴纳或代扣。


  (一) 委托银行代扣:参保人员已与银行签订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选缴保费代扣协议的,请在相应扣款账号中及时存足应缴的保费。未签订代扣协议的,可在缴费期内到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金华银行、成泰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的各网点签订代扣协议,并在相应扣款账号中及时存足应缴的保费。


  (二) 手机网上缴费: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选缴保费可分别通过浙江政务服务APP里的“公共支付”,或支付宝里的“城市服务→政务→公共支付”,或“金华人社”APP首页的“公共支付”三者任选之一进行缴费,具体为选择“按执收单位→业务归属地“金华市本级”→执收单位“金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居民医疗基金户”(可搜索“金华市社会保险”),输入身份证号,进行缴费。大病保险选缴保费须在基本医疗保险费缴纳成功后,方可按上述流程缴纳。


  (三)银行现金缴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二档、三档)、大病保险选缴保费未通过网上缴纳,也未委托银行代扣的,可在缴费期内到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金华银行、成泰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的各网点现金缴费。


  四、缴费时间


  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


  五、待遇标准


  表1: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待遇一览表


  表2:大病保险待遇一览表


  名词解释:


  1.合规医疗费用是指在一个医保年度内,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和规定(特殊)病种门诊费用中按规定需由个人支付的自理、自付费用,以及使用浙江省大病保险特殊药品的费用。


  2.合理医疗费用是指除合规医疗费用外还包括住院期间的目录外国药准字、国药进字药品费用,合理治疗必须的属于浙江省医保目录内医用材料超适应症和超限额费用的医用材料。


  六、特别提醒


  (一)基本医疗保险费(二档、三档)、大病保险选缴保费缴费时间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为便于银行扣缴,请在12月28日前在相应扣款账户中存足应缴费用。


  (二)为方便参保人员缴纳2019年度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和大病保险选缴保费,2019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选缴保费统一预先产生,参保人员可直接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支付宝、金华人社APP三者任选之一的“公共支付”进行缴费。


  1.原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2019年度统一按基本医疗保险三档缴费标准预产生,即每人500元。若需调整为二档1480元标准缴费的,可在缴费期内登陆“金华人社APP”(提供账号登录或刷脸登录二种模式,账号登录需浙江政务服务网高级实名认证用户),选择“服务—个人经办—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档次变更”进行调整后再通过公共支付进行缴纳(保费已扣缴成功后不能进行更改)。


  2.2019年度大病保险选缴保费按以下标准预产生:2018年度个人已缴纳的人员,统一按2018年度个人实际缴纳份数产生;2018年度个人未缴纳的人员,统一按三份(300元)产生。参保人员需调整大病保险选缴保费份数的,可登陆“金华人社APP”,选择“服务—个人经办—大病保险缴费”进行调整后再通过公共支付进行缴纳(保费已扣缴成功后不能进行更改)。


  3.原按300元档次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人员,请按新标准500元在代扣账号中存足相应缴纳保费。


  (三)基本医疗保险费(二档、三档)参保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费用的,次年享受全年医保待遇。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均设立3个月的等待期,等待期内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等待期满后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特别说明的是,今年5月底前收缴的大病保险保费为2018年度费用(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因我市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实行新的基本医保政策,基本医保年度也相应地由原来的当年7月至次年6月底统一调整为自然年度(即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大病保险年度也已先行于2018年1月1日起调整为自然年度。


  所以,此次征缴的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保费都是2019年度的哦!


  大家如有任何疑问、意见、建议


  可以拨打以下咨询电话


  (12333 、82822111、82822112)


  来源 | 金华新闻客户端 金华人社


  记者 | 章馨予 通讯员 郎静


  编辑 | 孙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