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


  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一则提示


  提醒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通过正规、合法渠道办理业务


  谨防上当受骗


  详情如下:


  近期,个别中介机构和个人利用非法手段,为市民提供或制作虚假材料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以获取不正当利益,严重侵害了广大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二、针对中介机构或个人发布的虚假信息,中心将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不良中介机构和个人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1月20日


来源 | 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审核 | 朱舒扬
编辑 | 董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