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记者从淄博市医保局获悉,淄博将延长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时间,其中,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从疫情解除之日起延长三个月,居民医疗保险费缴纳从疫情解除之日起再延长一个月。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工作,淄博市人社局、淄博市医保局、淄博市税务局三部门联合发文,延长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时间,对未能及时办理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允许疫情结束后补办。


  据悉,在疫情防控期间,市医保局推出“非接触”、“不见面”医保业务办理模式,广大参保人可通过网络、淄博医保手机APP、电话等方式进行办理。


  市及各区县医保服务咨询电话


  市直:3160951;张店:2272523;淄川:5288442、5151677、5278138;博山:4296967、4110545;临淄:7213631;周村:6186509;桓台:8210433、8217785;高青:6971200、6967186;沂源:3225791;高新区:2326102、2326103、2326106;文昌湖:6030027;经开区:7870201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马玉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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