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吉首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动员部署大会暨业务培训会在市社保大楼12楼召开。会议由市人社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杨力同志主持,机关社保局局长石健同志就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相关文件进行政策解读。市直各主管部门分管领导、人事干部共162人参加了启动大会,108名人事干部参加了数据采集软件培训。


  此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主要有4个方面的改革:一是改革了基本制度模式,即从原来的单位保障方式改为社会保险方式,筹资渠道由单位和个人缴费形成基金,再由基金支付基本养老金。这有利于均衡单位之间的退休养老负担,便于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适应人员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二是改革了养老待遇确定机制,即从原来按“最终审批工资”的一定比例分档计发退休费,改为按照本人缴费指数化工资计算养老金标准。这有利于引导单位为职工、职工为自己的养老保障依法履行缴费义务,同时与企业职工养老金待遇计发办法相一致,体现了基本规则的公平。三是改革了待遇调整机制,从原来的与同职级在职职工工资增长直接挂钩,改为与企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调整统筹考虑,有利于避免相互攀比,体现了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原则。四是改革了养老保障的体系结构,建立职业年金制度,由单一的退休费改为基本养老金加补充保险的结构,有利于形成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


  会议指出,12月20日前,将全面启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工作,在职人员工资调整到位并开始缴费,新退休人员待遇按照改革后的办法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