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市委书记还是市委原书记

12333社保查询网www.sz12333.net.cn 2026-02-14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已卸任的领导如何正确表述称谓,本文来聊一聊那些规范用语:

  1、市委书记

  已离任的市委书记,绝大多数场景的正确表述是:中共**市委原书记,遵循单位+职务的逻辑,“市委”是单位、“书记”是职务,所以表述为“市委原书记”。

  为什么不表述为“原市委书记”呢,因为这个称谓带有歧义,市委作为党在市一级的地方组织是长期存在的,“原市委”的表述不合适,就好像市委被取消了一样。

  所以有一种情况例外,城市作为行政区划单位如果被撤销了,市委作为市级单位也同步被撤销,比如山东省莱芜市,其离任的市委书记就应当被表述为“原莱芜市委书记”,也同样遵照单位+职务的方式,“原莱芜市委”是单位,“书记”是职务。

  核心逻辑在于:“市委书记”一词已经包含了单位名称+职务名称;而市长则不同,“市长”一词仅代表职务,其全称为“市人民政府市长”,市人民政府是其工作单位。所以卸任的市长应表述为“市人民政府原市长”。

  已离任的县委书记、省委书记的表述也同理,乡镇的书记则略有不同。

  以乡为例,已离任的乡党委书记通常被表示为“**乡原党委书记”,比如前年落马的美女书记李*霞,官方对其通报中的表述“上坊乡原党委书记李*霞”。

  还有一个特殊的,自治区的书记不能简称为区委书记,而是自治区党委书记。但和乡镇党委书记不同,其离任后,通常表述为“自治区党委原书记”。

  2、党组书记

  党组是党在各类组织的领导机关中设立的领导机构,比如部委、央企等。

  和“市委原书记”不同,不存在“党组原书记”的说法,因为“党组书记”就是单纯的职务名称,未包含单位,所以党组和书记不能分开来说。

  对于现存的单位,比如住建部,已离任的党组书记表述为“住建部原党组书记”;

  对于已撤销的单位,比如铁道部,已离任的党组书记表述为“原铁道部党组书记”。

  而对于设立党委的央企、部委等,对于已离任党委领导的表述也适用党组的逻辑,不称“党委原书记”,而称“原党委书记”。

  3、总结

  综上,对已卸任的干部,对其原职务的正确表述逻辑:单位名称+原+职务。

  而对于已撤销的单位,表述逻辑为:原+单位+职务,除非单位被撤销,否则“原”字不能加在单位前面,只能加在职务前面。

  用《人民的名义》中的角色来举例:

  高育良:汉东省委原副书记、政法委原书记(副部级);

  祁同伟:汉东省公安厅原党委书记、厅长(正厅级);

  陈岩石:汉东省人民检察院原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正厅级);

  刘新建:汉东油气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正厅级);

  丁义珍:京州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光明区委原书记(正厅级);

  肖刚玉:京州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正厅级);

  孙连城:京州市光明区委原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原区长(副厅级);

  陈清泉: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正处级)。

  全文完,感谢各位的阅读,不足之处请批评指正,如果喜欢请点赞、转发、关注。

本文标题:原市委书记还是市委原书记本文网址:https://www.sz12333.net.cn/zhzx/zczx/67826.html 编辑:12333社保查询网

本站是社保查询公益性网站链接,数据来自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内容以官网为准。
定期更新查询链接数据 苏ICP备17010502号-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