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要设“新衙门”?村干部的“铁饭碗”这回真悬了!
以前老人走丢了算“命”,妇女受气是“家丑”。找村干部?人家眼皮都不抬,一句“家务事”直接打发。咱心里那股子憋屈,真是有苦说不出。
国家这次动真格,新法直接改了规矩。村里必须设“老年人和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以前是“可以”,现在是“必须”。不设就是违规,不干就是渎职。这回看谁还敢踢皮球!
以后老人领钱不用对着手机“摇头晃脑”。专人上门服务,独居失能老人有了“法定监护人”。定期探访是硬任务,不是过年送桶油作秀。
妇女受欺负也不用怕村里和稀泥。专门委员会就是“娘家人”。土地分红敢搞性别歧视?敢欺负咱妇女?这部门不站出来就是他们失职。
人选谁来?别成安排亲戚“吃空饷”的闲差。钱哪来?别最后变相摊派让老百姓买单。国家有补贴,但这中间的道道,大伙儿得擦亮眼睛盯着。
把靠“良心”变成靠“法律”。这步子迈得对!在外打工心里踏实,家里老人孩子有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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