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有一名景德镇地区的教师私信向我吐槽,被学生家长举报了。深入了解过后,整理出整个事情的经过。
这位女教师(以下简称T老师)目前任教二年级语文,同时也是班主任。在开学初期,和家长委员会各个成员商量,给二年级学生每天布置一些认字读书的作业,由家委会代为转发至家长群中。
就在昨日,被一名女学生的爷爷直接举报到当地12345政府平台,理由就是:“双减政策下,一二年级学生不该布置作业”,学校让T老师自行出面,想办法与家长沟通,撤销举报记录。最终在T老师承诺之后不会布置书面作业的前提下,家长撤下了投诉记录。
首先这个家长的举报行为,我觉得没有错,这是国家赋予人民正常的监督权,但是这种行为会不会成为切断教师与家长之间关于教育沟通的利刃呢?
作为教育从业者的我,接触认识的每个教师在教师岗位上的付出都是满腔热血,面对每一个学生,都在尽心尽责的教导,恨不得把自己脑子里的那点知识全部塞到孩子们身上。
T老师为了夯实基础,让孩子把课文里的生字认一遍,抄一遍,这在我看来是再平常不过的教学方法。我理解现在提倡的减负,这应是每个老师应该响应的政策,但面对基础不牢有可能导致三四年级学习上的吃力,同样也是班主任最该操心的事。
依我在教育行业的所见所闻,这种举报大概率的结果就是:
以后的T老师在布置作业的时候,要变得异常谨慎,本着“宁可不做,不做不错”的态度去教书育人,家长在 面对教育的复杂性,只是 单方面的担忧,未经沟通就直接诉诸行政压力的举报,无疑就是一道突然落下的闸门,将老师热爱学生的激情给截断。
在教育行业经常会出现一些稀奇古怪、令人啼笑不止的荒诞举报案例,我简单的说几个耳熟能详的:
一、 鲁迅作品被举报“侮辱女性”事件
鲁迅的散文《故乡》节选《少年闰土》,“猹”字被注释为“野兽,像獾,喜欢吃瓜”。留言者认为,“獾”字带有“反犬旁”,而鲁迅原文写的是“这畜生很伶俐,倒向你奔来,反从胯下窜了”,这是“对女性的侮辱、不尊重人权”,并要求出版社公开道歉 。
二、 带“一颗樱桃”引发的“诱导高消费”举报
杭州某学校一名一年级家长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举报,称学校开展的“四季课程”中,要求孩子“带一颗樱桃”到学校进行观察,属于“学校诱导学生高消费”。家长认为樱桃是高价水果,此举会给家庭带来负担、助长攀比。
三、老师批改作文使用网络缩写‘yyds’被举报
一位初中语文老师在批改学生作文时,在评语中用了“yyds”(网络用语“永远的神”缩写)来表扬学生的精彩语句。家长看到后,认为老师“不好好写字,使用非正规、低俗网络用语”,是“文化素养低下”、“误导学生”,并向学校进行了举报
这些举报行为其实是对教育生态无声的侵蚀,老师在心惊胆战的过程中教书,最终承受后果的却是教室里需要被呵护的孩子们
其实老师和家长的心里装的都是同一个孩子。只是有时站在天平的不同两端。沟通的桥如果塌了,塌落的碎石一定会堵住孩子脚下的路。
我只想建议各位家长,在不理解老师教学意图的时候,给自己建立一个简单的行为模式:
一、和孩子聊天。看看他的真实感受
二、找机会和老师私下沟通,说明具体情况
三、家委会或学校部门寻求协商解决
举报就像一剂猛药,或许能够解决眼前症状,但是也会伤及教育的根本——信任,莫要把举报当作处理教育的首要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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