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源|法治在线
2019年12月12日,江苏淮安的陈海亮因工伤意外离世。而3天后,原本是他和妻子约定进行试管婴儿胚胎移植的日子。医院冷冻柜里,9枚胚胎静静等待。妻子郭某做了一个艰难决定:完成丈夫的遗愿,生下这个孩子。
2021年1月,儿子陈某泽出生。但当他3岁时,母亲代他申请工亡抚恤金,却被社保中心一口回绝:"父亲死亡时你还是体外胚胎,不是遗腹子,没有资格!"
社保中心的逻辑看似"严谨",现行《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明确供养亲属包括"遗腹子女",但体外胚胎既未着床也未分娩,严格来说确实不算"遗腹"。他们担心,一旦开此先例,工伤保险基金将面临"不可预测的支付风险"。
图源|央视新闻
但法院的判决更有温度:虽然陈某泽父亲去世时他处于胚胎形态,但受精、发育等关键阶段已在父亲生前完成,只是尚未移植。从生物学和伦理学角度,他与自然受孕的遗腹子并无本质区别。更重要的是,供养亲属抚恤金制度的核心是"救济因供养关系中断而陷入困境的亲属",而非纠结于技术形式。
这个判决,全国首例,意义重大。
它不仅是给陈某泽每月一笔生活费,更是向所有借助辅助生殖技术的家庭宣告:孩子不应因出生方式不同而被差别对待。法律固然需要稳定性,但面对试管婴儿、冷冻胚胎等新技术,司法不能僵化地"法无授权不可为",而应回归制度初衷,保护弱者,扶育幼童。
值得一提的是,郭某在胜诉后已签署声明,销毁剩余8枚胚胎。这意味着不会再有"后续子女"增加基金负担,也体现了当事人的善意与克制。
科技在进步,法律在追赶。这个案子告诉我们:冰冷的条文之外,还有对人性的考量。
(信源:央视新闻、法治在线)
#头条创作训练营##父亲去世试管婴儿获工亡抚恤金#
本站是社保查询公益性网站链接,数据来自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内容以官网为准。
定期更新查询链接数据 苏ICP备17010502号-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