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只写他名,我出的230万算‘爱的供养’?”法院一句话,女友秒变路人。
别笑,真事。上周深圳中院刚判:同居七年,女方工资全砸装修,分手只拿回3万“补偿”,法官原话——“未登记,即无份额”。法律不念旧情,只认红本。
更狠的是,有人早把坑挖在境外。周子铭们流行三步走: 1 国内公司亏损→逼女友“救急”追加投资; 2 利润转头进BVI信托,受益人写亲妈; 3 房产挂表妹名,贷款却走女友账户流水——表面“共同还债”,实际帮别人供房。 查账?对不起,信托信息受《维京保密法》保护,国内律师函过去就是一张海景明信片。
怎么破?别哭,哭不算工钱。立刻做三件小事,手机就能完成: ① 把每一笔转给男友的账备注写清“购房出资+房址”,微信支付宝都行,电子回单永不过期; ② 拉他公司工商内档,天眼查就能下,看股东分红有没有进境外关联公司,截屏+时间戳,法院认; ③ 让房东或物业开“共同居住证明”,水电费账单留你名,事实合伙关系就能锁死,后面起诉案由直接写“劳务报酬”而非“青春损失”,索赔翻倍。
见过最飒的一姑娘,拿到判决当天就把自己名字单独写在新房本上,50㎡,厕所都有光。她说: “以前信‘我们’,现在信‘我’——钱在哪,爱就在哪,章怎么盖,人怎么爱。” 别等盖章那天才看清人,先把自己的章攥出汗,再谈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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