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公众号:安徽王律师核心法律规及法院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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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保险条例》(2010年修订)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关于职工参加单位组织的体育活动受到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的请示〉的复函》(国法秘函〔2005〕311号)规定,作为单位的工作安排,职工参加体育训练活动而受到伤害的,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中关于“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的规定,认定为工伤。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5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因工外出期间”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或者因工作需要在工作场所以外从事与工作职责有关的活动期间;
(二)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或者开会期间;
(三)职工因工作需要的其他外出活动期间。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从事与工作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开会无关的个人活动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认定为工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第四条之规定,职工在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中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视为工作原因,但参加与工作无关的活动除外。
5、 《法答网精选答问(第一批)》,载《人民法院报》2024年2月29日第7版)
职工在参加单位组织的团建活动中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答疑意见: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第四条规定:“职工在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中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视为工作原因,但参加与工作无关的活动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第二项规定了“职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受到伤害的”,被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职工在参加单位组织的团建活动中受伤是否认定为工伤,应当从活动的目的性、费用的承担、活动安排的内容以及参与人员的组成等多方面进行审慎考量,判断是否与工作相关。
对于用人单位组织或指定参与的文体活动以及单位组织的要求“经单位指派、选拔等程序才能参与”的活动可作为工作原因,职工在这些团建活动中受伤可以认定为工伤;而用人单位以工作名义安排或者组织职工参加餐饮、旅游观光、休闲娱乐等活动,或者从事涉及领导、个人私利的活动,一般不认定为“因工作原因”。
综上所述,职工在参加单位组织的团建活动中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应当判断该团建活动是否与工作相关,并从活动的目的性、费用的承担、活动安排的内容以及参与人员的组成等方面进行综合认定。另外,有些类似案例可供参考,如(2020)粤行申1161号、(2019)辽行申211号、(2019)苏行申1046号、(2019)沪03行终67号。
点评专家: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劳动学会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专业委员会副会长 沈建峰
点评意见:“工作原因”是工伤认定的核心要素,也是最困难的要素。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发生伤害认定工伤时如此,非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发生伤害认定工伤更是如此。本条答疑意见以团建活动中受伤能否认定工伤为起点,系统整理了现有涉及单位组织活动期间遭受伤害工伤认定的相关规则,详细回答了这个近年来实践中比较多见、处理起来也比较棘手的问题。本条答疑意见不仅通过具体问题阐释了在单位组织活动期间受到伤害时工伤认定的一般思路,还通过举例从正反两个方面阐释了认定活动内容与工作关联性的具体情形,对司法实践具有指导价值。总体来看,本条答疑意见是对单位组织活动期间受到伤害时工伤认定问题的有益探索,对该问题的解决具有很强的指引和参考价值
律师分析与建议按照最高院法答网意见,法院在判断团建活动是否与工作相关时,通常采用综合性、实质性审查标准,而非仅凭“单位组织”的形式标签。主要考量因素包括:
也就意味着,并非所有单位组织的活动都当然构成“工作原因”。对于用人单位组织或指定参与的文体活动、要求经选拔才能参与的活动,倾向于认定为工伤;对于以工作名义安排但实质为餐饮、观光、纯娱乐或个人联谊的活动,则有可能不再认定为因工作原因。但是法答网的意见仅仅为作为参考,实践中仍有法院的灌顶认定为工伤,如山东高院公众号文章【法答网精选:职工在参加单位组织的团建活动中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对于餐饮醉酒者若因活动中饮酒受伤或死亡,无法认定工伤,可依据《民法典》第1198条,追究活动组织者(用人单位)及未尽到提醒、劝阻、护送等安全保障义务的同饮者的侵权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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