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 家定点医疗机构受益!吴忠市医保预付金制度开启惠民新篇
今年以来,我市医保部门紧扣医保高质量发展需求,联合财政、卫健部门印发了《吴忠市基本医疗保险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预付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5年1月起对定点医疗机构实行预付制度。
截至目前
共给全市49家定点医疗机构
预付医保基金6000万元
有效提升了医保基金支付和结算服务的质效
减轻了定点医疗机构垫付就医诊疗资金的压力
激励了定点医疗机构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
据了解,《办法》分为总则、预付条件及标准、预付程序、预付金收回、附则五部分,共十三条。通过预付住院医保基金的方式帮助定点医疗机构缓解医疗费用垫支压力,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激励定点医疗机构更好地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保障服务。《办法》的出台不仅改革了结算流程,提高了基金使用效率,并通过“一站式”直接结算方式,使我市医保部门得以更加精准地掌握医保基金的使用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收回预付金,从而保障了医保基金的稳健运行。
同时,《办法》明确了吴忠市辖区内实行DIP支付方式改革的医疗机构适用本办法。《办法》确定了申请预付金的时间、需提交的材料、各级医保经办机构的职责;定点医疗机构于每年1月10日前向协议管理所在地的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并递交相关资料,由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审核汇总上报市级经办机构,市级医保经办机构将预付金划拨至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基金支出户,由各级经办机构在预付金到账后5个工作日内拨付到定点医疗机构账户。
“医保基金是医院最主要的收入来源。没有预付金制度前,医院常常面临药品耗材采购的资金压力。预付金制度的实施,使得医院能够更灵活地调配资金,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及时支付医药耗材采购款,对医院的运营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有力提升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和学科建设。”吴忠新区医院院长助理马军表示,吴忠市医疗保障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相关规定,根据吴忠市按病种分值付费(DIP)预付金管理办法,向该院预付了DIP住院基金330余万元,有效缓解了该院医疗费用的垫支压力,使该院能够更好地服务于参保患者。
预付金是为缓解定点医疗机构资金压力,由医保经办机构预付给定点医疗机构,用于垫付医疗保险基金结算费用的预付性资金。我市对定点医疗机构实行预付制度后,有效缓解了医疗机构的资金压力,保障了医疗机构现金流,从而让医疗机构更加专注于医疗服务本身,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
“医院收到医保费用预付金后,运行压力确实得到有效缓解。”市人民医院总会计师亢鸿雁说,“我们将用好预付金,进一步提升医保智慧管理水平,优化服务流程,积极推广医保信息化,加强智能监管确保基金安全使用,为广大患者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
“预付金政策的实施,提高了基金的管理使用效率,优化了医保基金的清算和结算机制,提高了基金管理水平,增强了医保基金的可持续性,确保了医保制度长期稳定运行。”吴忠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丁爱辉表示,下一步,医疗保障部门将进一步规范预付流程,提高预付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同时,加强对预付金使用的监督,从而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记者 吴海燕 见习记者 王思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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