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减轻收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或者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医疗机构的资金垫付压力?


  目前,东阳市收治医院为东阳市人民医院,东阳市医保局已先行预付2个月的住院医疗费用5500多万元,并预付新冠肺炎救治专项资金1000万元,以减轻医院垫付压力。同时按照浙江省医保局文件规定,将调整2020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额预算指标,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患者和确诊患者医疗费用单列预算。


  医疗机构买不到疫情防治所需药品和医用耗材怎么办?


  根据省医保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技情防控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东阳市医保局已在1月22日通知相关医院,对防控疫情所需的药品和医用耗材,在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不能保障供应的情况下,医院可以线下搜寻生产企业,与企业按照公平原则协商确定采购价格,确保医疗机构临床需求。


  如何发挥零售药店疫情防控的优势和作用?


  为发挥零售药店疫情防控过程中的网络覆盖优势和早期监测作用,浙江省医保局省药监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自2月1日起全省零售药店对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并实行信息登记报告制度,并协助做好疫情宣传工作。1月27日,东阳市医保局已联合东阳市市场监管局率先在254家药店(含47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中实施登记报告制度,同时东阳市医保局对各定点零售药店的落实情况开展督查。


  医疗机构收治的外地参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或者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发生的医保费用如何处理?


  国家医保局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的补充通知》中明确:异地就医医保支付的费用由就医地医保部门先行垫付,做好异地就医参保患者信息记录和医疗费用记账,疫情结束后全国统一组织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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