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破解群众在异地就医过程中的痛点、难点问题,有效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整合共享,给异地安置、随迁、外出务工、创业就业人员等参保群众异地就医带来直接便利,根据省医保局、省财政厅《关于做好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和省医保局《关于全面开展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精神,2021年12月上旬,我市分别在海南省人民医院、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实地完成了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联调测试,标志着以市为单位在全省首家开通了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5种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业务,具体流程如下:


  一、办理登记备案


  (一)办理备案平台


  1、线上办理: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山西医保微信公众号、山西医保网上服务大厅


  2、线下办理: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


  (二)备案材料


  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慢性病门诊手册


  (三)备案流程


  参保人可通过线上办理渠道备案或通过线下渠道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四)备案时限、变更或终止


  有效期至备案当年年底,有效期满后可重新办理。


  (五)咨询方式


  咨询热线:


  城镇职工医保 0358-2290077 0358-8487117


  城乡居民医保 0358-8247858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异地就医结算


  (一)如何就医


  已在参保地完成门诊慢特病待遇资格认定,并按参保地规定办理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员,可在备案的就医地选择已开通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使用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网站查询试点地区开通门诊慢特病的定点医疗机构信息和开通的门诊慢特病病种信息。


  (二)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待遇


  1.参保职工待遇


  2.参保居民慢性病待遇


  三、申请手工报销


  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因故未能跨省直接结算,可持相关材料,按参保地规定,回参保地进行手工报销。


  (一)报销时限


  20个工作日


  (二)报销方式


  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手工零星报销


  (三)报销材料


  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票、费用明细、处方、本人银行账户复印件、慢性病门诊手册


  (四)报销标准


  与跨省直接结算待遇相同


  四、温馨提示


  什么情况下医疗费不予报销


  1.对在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门诊治疗和购药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2.以下药品不纳入用药范围:


  (1)未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


  (2)与门诊慢特病病种门诊治疗无关的药品;


  (3)明确不得在门诊使用的药品;


  (4)辅助类或滋补类的药品;


  (5)其他不适宜门诊使用的药品等;


  (6)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调出的药品;


  (7)被药品监管部门撤销、吊销或者注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药品。


  3.与鉴定病种无关的诊疗项目。


  4.国家及省规定的其它情形。


  来源:吕梁市医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