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该县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以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为切入点,先行先试,大胆创新,扎实开展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统筹城乡发展,两保并轨管理。该县结合工作实际,实行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并轨统筹管理模式,全面推行城乡居民统一纳入新农合管理,有效缓解城乡居民疾病经济负担,极大的提高了居民参保的积极性。截至目前,该县参保人数已从2006年的611919人上升到2015年的758884人,城乡居民参保率由2006年的72.7%提高到2015年的100%。


  二是调整补偿比例,实行100%补偿。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医保资金使用效益,对城乡居民医保补偿比例进行调整,缩小实际补偿比与政策范围内补偿比之间的差距,切实解决节余资金所占比例不合理的问题,在力保资金总体平衡的基础上,个人医保承担费用在逐年减少,报销比例逐年上升,让参保患者受益最大化。截至目前,该县医保补偿比例从2006年的省、市级35%、县外非定点医疗机构20%、县级45%、乡级60%提高到2014的非定点医疗机构55%、县属定点医疗机构100%。


  三是优化服务流程,先看病后付费。积极推进医疗服务收费与城乡居民医保结算管理制度改革,将大病保险承办机构、基金代理金融机构业务办理窗口与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办公,优化医疗机构服务流程,破解“看病难,看病贵,看不起病”难题。2012年,该县率先在毕节市开展参保患者住院“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即参保患者在入院时按规定交纳起付费,出院结算时只需交纳个人应承担的费用,切实减轻广大城乡居民医疗费用负担。2015年1至5月,该县共支付城乡居民医保资金12908万元,75193人次受益。其中,门诊29656人次,补偿资金396万元;住院45537人次,补偿资金1065万元。


  四是健全运行机制,提高保障能力。建立资金筹集管理、资金安全运行、基金监管、便民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制度及措施,不断加强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主要从日常监管、分类支付、预警控制、积分管理、驻院监督、警示教育、多方监督等七个方面进一步规范就医管理,做到“两全三方”,即城乡居民医保监督工作覆盖医保制度运行的全程和制度涉及的全部,强化参保对象、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机构三方面相互促进、相互制约,将“事后监督”变为“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全面提升医保补偿能力。截至目前,该县共筹集城乡医保资金12.82亿元,补偿金额达12.05亿元。


  作者: 刘茂林 编辑: 李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