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对诊疗费、床位费等32项医疗项目收费进行调整
呼和浩特市诊疗费、床位费医疗项目收费进行优化调整
根据国家、自治区医保局的总体要求,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对诊查费和床位费等医疗价格收费项目进行整合调整,市医保中心及时在医保核心系统对32项医疗收费项目进行参数维护更新,市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从2025年3月18日开始按照调整后收费价格收费和报销,各医疗机构切换收费项目过程总体平稳,调整后收费目录如下:
甲类全部进入统筹,乙类部分进入统筹,丙类不进入统筹,进入统筹的部分按医保政策报销。(来源: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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