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待遇与每个人息息相关。各类参保人员所享受的医保待遇有何不同?缴费标准如何设定?怎么办理大病登记?徐汇区有多少街(镇)医保服务点?来看医保政策问答之“城乡居保”篇↓


  门急诊及住院(急观)待遇


  注


  1、在村卫生室门诊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计入起付标准,由个人自负20%。


  2、0-18 周岁少儿发生大病时,如已参加本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简称“少儿基金”)的,应先扣除少儿基金支付部分,再由大病保险基金按比例支付。


  3、城乡居保人员医保年度同自然年度。


  01 城乡居保(除少儿、大学生)


  1/门诊就医


  注


  自2021年起,本市城乡居保取消转诊制度,参保人员可以自主选择到本市范围内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2/住院就医


  参保人员可在本市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持社保卡(或医保卡)直接结算住院医疗费用。


  3/大病


  *大病范围


  1、恶性肿瘤:化疗(含内分泌特异抗肿瘤治疗)、放疗、同位素治疗、介入治疗、中医药治疗。


  2、尿毒症:血透、腹透、肾移植后抗排异治疗。


  3、精神病:精神分裂症、抑郁症(中、重度)、躁狂 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


  02 城乡居保(少儿)


  1/门诊就医


  2/住院就医


  注


  少儿医保住院费用由区少儿基金管理办公室统一办理。咨询电话(徐汇区):52122995


  3/大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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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汇区街(镇)医保服务点地址电话一览表


  信息截止至2020年11月


  注


  1、目前虹梅街道分中心只办理制卡、制册业务。


  2、目前漕河泾街道分中心暂不受理居保及帮困人员的登记、缴费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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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汇区医保自助服务机点位一览表


  区域内街(镇)医保服务点均设有医保自助服务机


  信息截止至2020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