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大理州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1日至5月20日,州委第二巡察组对州医疗保障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0年6月17日,州委第二巡察组向州医疗保障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关于“党的领导弱化,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整改情况
1.针对“党组统揽全局工作有差距,作为新成立的单位,党组在统筹人财物等工作方面行动相对迟缓”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进一步坚持理论中心组学习和集中学习的长效机制,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新理念、新任务、新部署、新要求,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全局。二是严格落实《中共大理州医疗保障局党组工作规则》,坚持“三重一大”事项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认真落实选人用人主体责任,今年3月已选齐配强内设机构负责人。三是加强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党建引领,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担当作为,筹划编制好《大理州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草案)》。
2.针对“班子整体合力发挥不足,班子成员分工不尽合理,融合度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今年6月局党组重新研究了科室职能职责调整和党组成员分工,强化了责任担当,基本做到了党组成员权责明晰,各司其职,既有分工又有合作的工作机制。二是根据州委机构改革的安排和部署,积极研究了州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三定”方案和领导班子建设工作,明确了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负责人,做到改革期间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干劲不减,工作不断。
3.针对“班子担当精神不足,部分班子成员学习、工作劲头不足,习惯用老经验、老思维想问题做工作,有‘守摊’思想”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再讨论、敢想敢干再出发”活动,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会上,深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联系思想和工作,更新观念,深入思考,展开讨论,以全面推进全州医保治理体系、治理能力建设。二是结合召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了交心谈心活动,查摆问题,深挖根源,本着对同志负责、对工作负责的态度,积极开展思想交流,指出各自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了努力方向,促进了思想统一和行动统一。
(二)关于“政治站位不高,统筹全州医疗保障工作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1.针对“制度创新不足,有等靠思想,主动探索、积极思考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结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等精神,对现行的医疗保障政策、权责进行梳理,梳理出21项大理州医疗保障局权责事项,认领国家政务服务事项28项,整改了医疗器械备字号不能刷医保卡问题,制定出台了大理州城乡居民“特慢病”门诊待遇政策和备案登记工作有关事宜,提高了城乡居民“特慢病”门诊待遇。二是拟定了《大理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大理州慢性病特殊病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办法》,并年内组织实施。
2.针对“医保基金分配管理不到位,对如何分好‘蛋糕’,精准调控基金,发挥基金在保障群众利益、促进医疗机构改革创新、发挥医保基金效益最大化方面思考不足、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在持续推进以DRGs付费、病种付费、床日人头付费的基础上,加快推进DRGs点数付费改革试点,力争2021年实施。二是制定出台了《大理州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预算分配协商谈判机制》,建立起医保与医疗机构之间协商管理机制,有效管控医保基金支付的不合理增长。三是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积极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年度基金分配管理方案和全州医保基金统筹办法方案。四是研究调整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提升基金使用的合理性、合规性,同时,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推动“医保电子凭证”全面落地实施。
3.针对“两定机构日常管理监督不到位,零售药店准入考评不严格,日常监管中,细致深入不够,发现问题不足,处理力度不够,震慑效果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正在修订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和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范本》,切实按照“放管服”的要求,清理下放一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以下简称“两定”机构)管理事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宽进严管。二是加大经办机构对“两定”机构的稽核、审核力度,采取实地核查,患者随访,明察暗访、飞行检查等措施,切实加强“两定”机构日常监管。三是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切实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联合财政、公安、市场监管、卫生等部门开展医保基金使用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4.针对“对退出贫困县医保待遇落实工作督查不力,思想上有所松懈,工作重心转移,监督检查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始终把医疗保障扶贫工作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坚持一日一调度工作常态,强化督战,抓牢抓实医保扶贫工作。二是加大“特慢病”政策宣传和推行力度。进一步放宽了“特慢病”准入条件、简化了办理程序,截至8月17日,全州建档立卡贫困户办理“特慢病”证25523人。同时加大了“特慢病”政策宣传力度,提高了参保群众对“特慢病”政策的知晓率。
5.针对“统筹部分职能划转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参保人员“信息不准确以及重复参保问题”,分7月31日前、9月30前和12月中旬三个阶段分别与税务、公安、省医保局、国家医保局开展参保数据比对,在年内处理完全国范围内的重复参保问题,以后形成长效机制,定期进行清理。二是截至7月底,已顺利完成了职工生育保险的职能划转工作,生育保险审核给付工作顺利开展。
(三)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议事决策制度不完善,对局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职能职责定位不够准确明晰,决策层次不够清晰,实际操作中存在以党组会代替局务会、局长办公会的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修订完善了《大理州医疗保障局行政工作规则》,明晰了局长办公会职能职责、议事范围、议事程序,严格党组议事制度、行政议事制度,决策程序,严把议题关,做到了会前提前通知,充分酝酿,会上集体决策,确保各类会议决策落到实处。
2.针对“末位表态制执行不严格,主要领导在个别会议中仍存在未严格落实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会和行政办公会已按党的议事决策制度严格做到会前议题征询、班子成员充分酝酿,“三重一大”事项坚持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二是严格议事程序,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
二、党的建设方面
(一)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党组织战斗性、原则性不强,怕得罪人,不能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二是切实按“严程序、找问题、促提升”要求贯穿到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做到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带头围绕个人思想、作风开展谈心谈话、批评和相互批评,不回避、隐瞒问题,达到了“红脸出汗”效果。三是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做到会前征求意见建议,会后在一定范围内及时通报公示查找问题、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整改情况。
2.针对“调研整改工作不严不实,调研整改工作停留于书面上,推动工作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7至8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州医保局联合州财政局,对全州医保基金运行、基金专户的监管、政策执行情况、分级诊疗及就医结算情况等,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开展调研,并开展了调研成果交流,将成果转化为做好医保工作的依据和动力。目前已调整一些医保待遇政策落实落地,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正在深入调研,研究制定措施方案。
3.针对“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严格,主动谋划支部活动不足,主题党日活动形式单一,多以‘三清洁’活动或集中学习代替。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不够深入,谈话人数范围不符合规定要求,没有体现互相谈、互相提的要求”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局党支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提前谋划支部工作,严肃组织生活制度纪律要求,做到交心谈心不走过场,达到相互提、相互帮的效果。二是创造性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开展了志愿者进社区服务、“洱海保护”、创建卫生城市、“七一”建党节过集体政治生日、红色教育、到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等丰富多彩的主题党日活动,并长期坚持。
(二)关于“党务工作不规范”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党务工作人员业务不强,态度不够严谨,对一些基本概念认识有偏差,把握不准确”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了党务人员学习《准则》和《条例》,提高党务人员的工作能力。二是加强了党务人员培养。选派了3名年轻党员参加了“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并在工作中委以重任。
2.针对“民主评议党员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在2020年的党员民主评议工作中,将严格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规定,严肃支部组织生活会纪律和严格执行制度规定。
3.针对“党支部选举程序有偏差”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扎实履行好到期换届选举的各项程序工作。
4.针对“未执行党员积分制管理,经查阅2019年党建资料,此项工作未开展”问题的整改情况。2020年2月,局党支部制定了积分管理实施方案,严格了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并实施了“智慧党建”工作。
(三)关于“执行组织人事纪律不严格”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会议记录不规范,党组研究干部人事议题会议记录不全,2020年3月批次调整干部缺少酝酿、确定考察对象等会议记录”问题的整改情况。局党组会认真组织学习和执行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局领导和组织人事工作负责人参加了州委组织部举办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业务培训,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严格规范操作,做到记录翔实并加强了笔记记录本管理和归档工作。
2.针对“未执行回避制度,2020年2月,党组研究科级干部任免职方案时存在由拟任职对象作会议记录的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已严格执行党的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规定,坚决杜绝拟任职对象作会议记录的情况再次发生。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关于“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结合部门实际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差距,对廉政风险防控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任务分解,认真落实党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定期研究分析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二是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对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再细化分解,逐一明确责任,科室深入细致的查找了廉政风险点,并对科室履行“一岗双责”进行督促检查。三是抓实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梳理制定了《大理州医疗保障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责任分解表》,共梳理出基金运转、待遇结算、基金监管、三公经费等8大类20项廉政风险点,明确细化防控措施、防控责任。
2.针对“日常管理监督不到位,精准防控不足,廉政谈心谈话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主动邀请州纪委监委驻卫健委纪检组参加党组会、民主生活会、医保政策调整等重要、重大工作决策部署等进行现场监督指导,主动向州委监委驻卫健委纪检组报告工作,接受监督指导。二是在节假日前对领导干部、职工特别是重点岗位工作人员适时进行廉政提醒,对办公场所进行节前作风纪律督查,严防不廉洁情况发生。
3.针对“行风建设工作不扎实,抓行风建设走过场,缺乏一抓到底的韧劲”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调整充实了州医疗保障局行风建设领导小组,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二是开展了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考核和督导工作。于7至8月,对全州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开展了考核督导。
(二)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执行公务接待制度不严格,制度不健全,老旧过时,报销信息、单据不全”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相关规定特别是新修改的实施细则的再学习再教育。二是修订完善《大理州医疗保障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规范公务接待管理行为。
2.针对“超范围代发津补贴”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于2018年12月至2020年5月止,已停止了对大理州相关企业“代发公务员医疗补助”业务。二是加强经办服务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制度规定,增强制度执行的严肃性和纪律性,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再发生。
(三)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入账单据不全”问题的整改情况。7月底前,对所有入帐单据开展了专项清查,对入账单据不全、手续不完整、不规范的已经进行了全面整改。
2.针对“财务印鉴管理不合规,局长法人章、财务专用章都由出纳一人保管,且财务专用章未进行使用审核和用印登记”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在第一时间立行立改,严格按照单位财务制度做好印章管理。二是建立了财务专用章使用审核和用印登记制度。
3.针对“财务核算不规范,办公用品购置报销不规范,车辆过路费、停车费未在‘三公经费’中核算”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对2019年的单据进行梳理,对“将购买办公用品列入办公用房改造项目结算”进行纠正和更正说明。二是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健全完善财务制度,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会计核算。
4.针对“会计基础工作薄弱,单据填写不规范、不齐全”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财务知识学习,规范费用报销手续;二是严格财务报账审核管理。
5.针对“工会工作制度不健全,未结合实际建立制度规定,未收缴会费”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大理州医疗保障局工会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二是严格执行《工会法》规定,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已补交全部欠费。
6.针对“执行内控制度不严格,会计配备不到位。到账确认操作为临时人员,不符合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和社保基金内控制度规定”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及时调整了财务人员,解决了局机关会计还兼任基金会计的问题。二是修订完善了州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内控制度,认真落实组织机构、业务经办、财务会计、信息系统四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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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理日报
原标题:中共大理州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编辑:都市时报一点关注 张如尘
审核:字丹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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