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前三季度 安顺市城乡居民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平均报销比例超75%
记者12月15日从安顺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2023年三季度,安顺市城乡居民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平均报销比例达到75.85%,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群众就医负担进一步减轻,医保获得感、幸福感进一步增强。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民生工程,今年以来,在安顺市集中征缴期内,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达236万人,参保完成率全省排名第三,参保覆盖率持续巩固。
为不断提高参保居民的保障水平和扩大医保报销范围,国家作出了个人参保缴费和财政补助标准逐年适当上调的规定。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80元,政府补助达每人每年640元,保障基础更加夯实。
为强化待遇保障,促进全民参保,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进一步提高。从过去的每人每年400元提高到500元。同时,首次将城乡居民产前检查纳入居民医保报销,强化城乡居民医保生育保障,基金支付限额600元,从2024年起可与普通门诊统筹额度合并使用为1100元。
在涉及高血压、糖尿病上,“两病”检查治疗纳入报销范围,扩大报销范围,提高了居民“两病”报销比例。对符合“两病”门诊用药专项待遇保障条件的参保人员,在门诊用药纳入保障的基础上,将与“两病”有关的门诊检查、检验等费用,首次纳入保障范围。
在完善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上,大病保险年度支付限额达30万元,医疗救助向困难群众倾斜,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在基本医保及大病保险后,还可获得相应医疗救助待遇。
为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更加便捷,取消了贵州省内异地就医备案,统一了全省城乡居民异地就医住院待遇。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彭杨
编辑 胡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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