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修县发布公告:从境外归来一律自费隔离
公告!从境外来永修一律自费隔离
关于防范境外疫情输入措施的公告
2020年第2号
近期,新冠肺炎疫情在境外快速蔓延扩散,境外疫情输入风险持续增大。为严防境外疫情输入,进一步巩固我县疫情防控向稳向好的局面,保障人民群众和境外来县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严格执行《关于江西省防范境外疫情输入九条措施的公告》(2020年第6号)、《九江市关于防范境外疫情输入措施的公告》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入境来县返县的外国公民和中国公民一视同仁,无差别地执行我县防控措施。
二、所有入境来县返县人员需进行“赣通码”登记,如实报告个人身份信息、入县目的、健康状况、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等,并在入县后及时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本人所属单位或有关组织主动报告,自觉遵守省、市及我县疫情防控各项规定。
三、近期计划进入我县的入境人员,其本人、亲友或者接洽单位应当提前3天向所在村(社区)如实报告。
四、广大市民以及各宾馆、酒店、接治单位、社区(村)组织、留宿人、房屋出租人等单位和个人,获知境外来县返县人员信息应立即向所在地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报告。
五、各地、各单位要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让群众知晓境外疫情形势,提高自我防护意识。鼓励群众举报入县的境外归国人员、外籍人士的不按规定报备、瞒报有关信息等违规行为,经核实真实有效的,每人给予一定奖励(只奖励第一举报人)。
六、入境来县返县人员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筛查,核酸检测阳性或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转运至永修县人民医院就诊;无症状一律进行自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自2020年3月20日零点开始,每人每天200元,隔离期满时经核酸检测为阴性,方能解除。
七、对于拒绝配合实施隔离治疗和隔离医学观察等管控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协助强制执行。对违反本公告要求,不如实申报、瞒报、漏报、迟报的单位和人员,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同时,入境来县返县人员一旦感染新冠肺炎,所有相关治疗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
八、设立24小时涉外咨询求助热线,电话:13879280303。
九、全县居民疫情期间非必要暂不出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接运入境人员。
十、本公告自发布之日施行,疫情防控结束后自动废止。
永修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3月19日
来源:永修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