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职工医保缴费基准值为6711元,省医保局:“约定”不缴医保划不来
文/视频 全媒体记者 李琪 通讯员 湘无恙
三湘都市报8月28日讯 ,8月28日,记者从湖南省医保局了解到,该局日前联合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财政厅出台了《关于确定2024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月缴费基准值的通知》,明确自2024年9月1日起,全省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月缴费基准值为6711元(较上年增加427元),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20133元(基准值的300%),下限为4027元(基准值的60%),有效期1年。
近年来,不乏用人单位和职工私下“约定”,不缴医保,给职工多发点钱。医保局提醒,这样的行为是违法的,对职工来说也划不来。
省医保局相关工作人员分析,“社保法”有明文规定,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职工医保费,由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社保法”还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用人单位未缴纳医保费的职工,当然无法享受医保待遇,不能报销医保费。”该工作人员提醒,用人单位和职工私下“约定”不缴医保,可使不得。
工作人员分析,按照目前的医保缴费费率,以月工资为基准值下限4027元(即使实际月工资低于4027元,也要按照基数为4027元进行缴费)为例,用人单位每月应给职工缴纳职工医保费8%即322.16元,缴纳生育保险费0.7%即28.19元,合计每月缴纳350.35元;个人每月应缴纳2%即80.54元,这部分直接转入职工个人账户,仍然归职工个人支配。如果用人单位“约定”增发给职工的工资少于350.35元,相当于克扣了职工的医保权益。如果用人单位“约定”增发的工作多于350.35元,那么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高于合法成本。
“每月多了几百元,一旦生病,则无法报销医药费,潜在的经济风险更大。”湖南省医保局提醒,私下“约定”不缴医保,太划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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