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了解自己该如何操作?


  可参保人员


  除应当参加职工医保和已经参加了区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外,下列人员可以在我区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一)我区户籍的城乡居民(包括城镇和农村居民);


  (二)我区中小学校、大中专(职)院校的学生以及居住在我区持有居住证的市外户籍居民;


  (三)就业转业失业、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等中断职工医保的人员,以及享受职工退休养老待遇但未享受职工医保待遇的人员。


  集中筹资期


  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为:


  2023年9月1日—2024年2月29日


  在此期间办理参保并缴费的城乡居民,医疗待遇期为: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逾期办理可能会产生6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哦!


  缴费标准


  居民医保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


  (一)政府补助: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为:640元/人?年,2024年政府补助标准预计提高30元。


  2、居民补充医疗保险:区本级财政对参加我区居民补充医疗保险予以定额补助,补助标准为:成年人15元/人?年,未成年人和中小学在校学生5元/人?年。


  (二)补助后个人缴费标准如下:


  一般人群档次


  基本医疗保险


  补充医疗保险


  缴费


  合计


  成人(一档)


  380元


  80元


  460元


  成人(二档)


  480元


  80元


  560元


  未成年人和


  中、小学在校学生


  380元


  30元


  410元


  大学生


  380元


  35元


  415元


  (三)政府资助对象缴费标准(按我区相关政策,由政府全额或定额资助参保)


  1、残疾等级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见义勇为牺牲人员直系供养亲属,计生特别扶助对象,被征地人员中:成年人由政府按成年人第二档个人缴费标准全额资助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的参保费用,个人不缴费;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由政府按其个人缴费标准予以全额资助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的参保费用,个人不缴费。


  2、“5.12”地震遇难学生家长:由政府按成年人第二档个人缴费标准给予全额资助,个人不缴费。


  3、特殊困难人员中:成年人由政府按成年人第一档个人缴费标准全额资助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的参保费用。按成年人第一档参保的,个人不缴费,选择按成年人第二档参保的,个人缴费标准为100元;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由政府按其个人缴费标准予以全额资助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的参保费用,个人不缴费。


  4、孤儿:个人参保缴费政府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一档标准全额资助,个人不缴费。


  5、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中:个人参保缴费政府按照基本医疗保险一档标准的75%给予定额资助,补充医疗保险费用由个人缴纳。资助后的个人缴费标准为:未成年居民125元/人·年(基本医疗保险95元,补充医疗保险30元);成年居民一档175元/人·年(基本医疗保险95元,补充医疗保险80元),二档275元/人·年(基本医疗保险195元,补充医疗保险80元)。


  6、已稳定脱贫人口中:个人参保缴费政府按照基本医疗保险一档标准的25%给予定额资助,补充医疗保险费用由个人缴纳。资助后的个人缴费标准为:未成年居民315元/人·年(基本医疗保险285元,补充医疗保险30元);成年居民一档365元/人·年(基本医疗保险285元,补充医疗保险80元),二档465元/人·年(基本医疗保险385元,补充医疗保险80元)。


  7、残疾等级为三、四级的残疾人,低保边缘家庭中60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中:个人参保缴费政府按照基本医疗保险一档标准的60%给予定额资助,补充医疗保险费用由个人缴纳。资助后的个人缴费标准为:未成年居民182元/人·年(基本医疗保险152元,补充医疗保险30元);成年居民一档232元/人·年(基本医疗保险152元,补充医疗保险80元),二档332元/人·年(基本医疗保险252元,补充医疗保险80元)。


  由政府全额或定额资助参保的特殊人员,同时具备两种及以上补助条件的,按就高原则,只享受一种政府补助。


  参保登记


  (一)登记所需资料


  1、参保人户口簿、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2、市外户籍居民需提供居住证明;


  3、外籍学生儿童需提供护照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台学生儿童需提供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登记渠道


  1、线下办理:


  在户籍所在地(居住证)的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或区医保大厅经办窗口


  2、线上办理:


  (1)登录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城乡居民参保登记--选择“为本人登记”或“为他人登记”--选择基层医保区划名称(德阳市-旌阳区)--选择参保单位(隶属镇、街道-村、社区)--按要求填写参保人信息--按要求上传所需资料-提交。


  B.关注“德阳市医疗保障局”公众号—医保查询—服务—城乡居民参保登记--选择“为本人登记”或“为他人登记”--选择基层医保区划名称(德阳市-旌阳区)--选择参保单位(隶属镇、街道-村、社区)--按要求填写参保人信息--按要求上传所需资料-提交。


  2023年8月31日前已在德阳市参加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可不再进行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即可直接参保缴费。


  2023年8月31日前未在德阳市参加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或2024年度人员身份有变化的人员(如在校学生2023年度毕业离校,未成年人于2023年度成年),需要先办理参保登记再进行缴费。


  特殊身份人员由主管部门统一登记。


  所有在校学生均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参保登记。


  缴费方式


  (一)可缴费的方式


  1、线上缴费:旌阳街道、孝感街道、东湖街道、天元街道等位于主城区的缴费人,请先到社区(村委会)社保代办点核实参保登记信息,然后可通过“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税务机关委托的商业银行(柜面、手机银行等)、微信、支付宝等途径自行自主办理医保缴费。


  2、线下缴费:天元街道、原孝感镇、黄许镇、德新镇、新中镇、双东镇、和新镇、孝泉镇、柏隆镇的缴费人,请先到所在的村(社区)代办点向协理员核实参保登记信息,然后可通过村(社区)配备的建设银行“惠缴费”智能POS机刷卡缴费并索取缴费小票;也可携带缴费人身份证件到就近银行柜面办理缴费业务。


  (二)自主缴费渠道:


  1、手机办理缴费业务:


  (1)可通过微信关注“四川税务”公众号—办税缴费—社保缴费—缴费—“四川省电子税务局”或者“银行公众号缴费入口”进行缴费;


  (2)可通过微信—我—服务—城市服务—社保—社保缴费—四川社保缴纳进行缴费;


  (3)可通过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社保缴费进行缴费。(注:定位城市一定是德阳)


  2、可通过以下商业银行渠道进行缴费:


  (1)四川天府银行:银行柜面、手机银行APP(登陆→首页点“社保医保”→缴费后直接生成电子回单)。


  下载手机银行APP请扫码


  (2)中国银行:银行柜面、手机银行APP(生活→更多→生活缴费→社会保险→银税社保)、网银(登陆www.boc.cn→首页→民生缴费→社会保障→银税社保)。


  下载手机银行APP请扫码


  (3)中国建设银行:银行柜面、移动终端、自助终端(惠民服务→社保缴费→选择省、市、项目)、手机银行APP(登陆→缴费→保险医疗→社保)、微信公众号(关注“中国建设银行”公众号→悦生活→生活缴费→社保)、网站悦生活(登录www.ccb.com→悦生活→保险医疗→社保)。


  微信或支付宝扫码缴费请扫码


  (4)中国工商银行:银行柜面、手机银行APP(首页点“全部”→账户服务→工银e社保)。


  微信或支付宝扫码缴费请扫码


  (5)德阳农商银行(原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银行柜面、手机银行APP(生活→社保/医保→社保/医保缴费)、网银(登陆www.scrcu.com后选择生活服务→社保→医保缴费)、自助终端(插入银行卡输入密码→充值缴费→全省社保)等。


  下载手机银行APP请扫码


  (6)长城华西银行:银行柜面、手机银行APP(首页“更多”→生活→个人社保缴费)、网银(登陆→缴费支付→社保缴费)。


  下载手机银行APP请扫码


  (7)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银行柜面、手机银行APP(首页点击生活→生活缴费→社保医保)。


  下载手机银行APP请扫码


  (8)农业银行:银行柜面、手机银行APP和网银(登陆掌银/网银界面→生活缴费→社保)、自助终端(插入银行卡输入密码→分行特色→银税通→城乡居民查缴)等。


  微信或支付宝扫码缴费请扫码


  (9)交通银行:银行柜面。


  3、办税服务厅缴费渠道


  以上方式不能办理的居民医保缴费人可至区税务办税服务大厅办理申报缴费。


  重要提醒:


  1.缴费时务必核实准确姓名、身份证号、人员类别、缴费档次、参保经办机构等信息,以免错缴。


  2、上述方式均未能成功缴费的,请及时联系区医保局或税务部门或携带有效证件到户籍所在地、常驻地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区医保大厅或当地税务机关查明原因后再缴费。


  缴费凭证获取


  缴费成功后,缴费记录可通过自缴渠道查询,缴费凭证可在缴费成功3天后在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微信关注“四川税务”→办税缴费→社保缴费→四川省电子税务局→证明开具)查询或打印。


  参保后可享受的医保待遇


  (一)门诊统筹待遇:参保居民在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门诊费用,按75%比例报销,年度报销限额为:一档100元/人﹒年;二档200元/人﹒年。旌阳区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为:辖区内卫生服务中心、各乡镇卫生院、及辖区内定点村卫生站。


  (二)住院医疗待遇:参保居民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按以下标准报销。


  注意!凡是参加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群众均可享受居民大病医疗保险。


  再注意!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到德阳市外异地就医的,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的,其住院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按德阳市同等级医院标准执行。未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的,其住院起付标准在德阳市同等级医院起付标准基础上上浮50%,报销比例在同等级医院报销比例基础上下降20个百分点。


  (三)门诊特殊疾病待遇:参保居民患有《德阳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办法》内病种的,按程序申请认定后,在门诊特殊疾病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的,可按规定享受门诊特殊疾病报销待遇。


  本人或家属可申请退费


  根据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组织制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管理经办规程》,参保人缴纳居民医保费后,未进入待遇享受期前因死亡、重复缴费、参加职工医保或在其他统筹地区参加居民医保的,可在终止相关居民医保参保关系的同时,依申请为个人办理退费。待遇享受期开始后,暂停居民医保参保关系的,个人缴费不再退回。


  (一)退费时限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重复缴纳医疗保险费,在未享受退费年度医疗保险待遇的须于保险年度的3月1日前申请退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在集中征缴期内缴费后死亡的,其亲属须在退费年度的6月30日前申请退费。


  (二)申报资料


  ①《社会保险费退费申请表》


  ②参保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税务缴费凭证、参保人退费银行账户、账号


  ③省外参保的,请提供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未进入待遇享受期前死亡的,此类人员还需提供:


  ①参保人死亡证或火化证复印件


  ②资金拨付继承人或直系亲属账户的,提供继承人、直系亲属退费银行账户、账号及关系证明


  (三)退费方式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退费业务的受理工作由税务部门采取线下渠道受理。


  受理地点:参保所在地的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点)。


  温馨提示


  医疗保障的关键是“防患于未然”,我们每个人的一生都会面临各种不确定的疾病风险,请千万不要抱着侥幸心里不参保,这样可能会导致您生病后发生的医疗费用无法报销。为了让您的幸福生活多一层保障,请您积极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请别再犹豫,抓紧缴费,把保障送给自己和您最想关心的人。


  咨询电话


  税务部门服务热线:12366


  旌阳区医疗保障局:0838-2250821


  旌阳区税务局:0838-2555446


  各镇、街道经办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