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宁波社保工资申报已开始,操作指南请收藏!
2023年度宁波社保缴费工资已于7月1日开始可以申报,企业可以通过 宁波市电子税务局 官网进行操作:(工资申报时间:7月1日至8月15日)
1、新参保职工工资申报:指的是2023年7月份以后新入职的员工在社保(医保)系统内办理好参保手续后,于当月(尽快)通过税务局网站进行工资申报。
点击“社保费申报及缴纳”,选择右侧第一个模块“新参保职工工资申报”,待数据初始化完成后,系统会自动生成需要申报的人员名单,可以依次在“月缴费工资”一栏内填入缴费基数即可,系统限制人数为1000人内,若人员较多,人员名单的左上角有“导出”“导入”模块,可以通过表格来实现更快速的工资填报。下载后的表格内,自动生成的信息不用改动,只需要在“月缴费工资”内输入数字即可,若导入失败,会提醒失败的原因(可能是金额填报错误等),对话框内选择“点击下载”,再进行修改导入。确认无误后,提交确认即可。若提交后提示工资申报已提交,点击“工资申报记录查询”,跳转到工资申报记录功能查看申报结果。
2、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指的是2022年12月之前已经在本单位参保的老员工进行年度缴费工资申报。那么,员工在2023年1月至6月入职单位的,系统会自动抓取数据,单位无需将这些人员进行年度工资申报。
点击“社保费申报及缴纳”,选择右侧第二个模块“年度工资申报”,后面的操作同 新参保职工资申报。
3、已申报工资调整:原则上不调整已申报的工资。若员工的确要调整工资的,只能调高不能调低,可点击右侧第三个模块“已申报工资调整”,数据初始化后,点击左上角“职工选取”,输入需要调整的员工的身份证号码,在“月缴费工资”一栏中填写调高的工资金额保存提交即可,同样可以选择“导入”“导出”模块进行批量操作。
4、工资申报记录查询:点击右侧第二行最后一个模块“工资申报记录”,即可查看到申报的状态进行及时跟踪。
以上模块是此次工资申报中较为重要的几个模块,各单位可进入税务系统自行操作摸索,操作方式简单易懂。
另外,因工资申报模块已迁移至税务部门,因此,员工在帮员工办理参保手续的时候,已经没有“上报工资”这一栏了,所以记得先帮员工办理好参保手续,务必要在税务系统内帮员工办理工资社保,否则等次月可以会影响缴费。
建议企业通过社会保险网上系统及浙江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内帮员工办理参保手续,操作流程如下:
1、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及失业保险(社会保险网报系统):打开“浙江政务服务网”首页,定位在“省级”,选择“部门服务”,选择第三行第一个“省人力社保厅”,往下拉选择浙里人社(法人),主题服务的第一个模块“社会保险网报系统”内操作即可,登录方式选择“法人登录”。
2、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百度搜“浙江医保公共服务平台”,选择“单位登录”,再选择“浙江政务服务网登录”,进行法人登录,登录后页面的中间有一模块“更多服务”,在网页的左侧有“网上经办”,点击“增员申报”或“减员申报”即可。
备注:
1、因参保路径比较多,避免参保数据未及时落地的情况,建议单位通过以上两个系统分别帮员工办理参保手续。
2、截止目前,因省社平工资还未出来,所以新的基数暂时没有,等新基数出来后,再做相应的基数差额补缴。
3、因税务系统都是由企业的财务人员进行负责的,所以可以把在账户中心--人员权限管理--现有办税人员中进行权限下放给人事部门,财务人员可自行调整权限。
4、单位参保人数在200人以上的,可以通过社保费管理客户端进行操作也可以,在”缴费工资申报”模块中有“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新参保人员缴费工资申报”、“申报记录”模块,这些模块的功能等同于宁波市电子税务局。
以上的操作指南仅供参考,具体以当地税务部门的答复为准,若有需要,请转发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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