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每个月最开心的一天


  就是发工资那天


  不过这个月到手工资


  好像比之前少了一点


  难道是小编做错什么被扣工资了?


  于是,小编打开今年半年的工资条


  发现原来是个税变多了


  可是一样的工资


  为什么会突然要多交税了呢


  难道是公司弄错了?


  小编问了好多小伙伴


  很多人都有这样的情况


  于是,小编去查找了一下资料


  终于发现了原因


  这是为什么呢


  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执行半年来,一些中等以上收入群体,每月工资没啥变化,但是月度纳税却出现了“前低后高、逐渐增加”的现象。主要是因为“税率跳档”造成的,并不代表税负增加。


  这是因为个人所得税申报(扣缴)方式发生了变化。今年1月1日实施的新个税法,对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的申报方式,从原来的按月代扣代缴改为了累计预扣法,随着累计收入的增加,适用的税率从低到高,达到一定数额就会产生税率跳档,月度纳税也随之增加。


  是不是还是有点懵?


  小编举个例子


  你看看就懂啦


  以一名职工王生为例


  他每月扣除“五险一金”后取得工资薪金收入1.2万元,享受每月1000元的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在不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下——


  1月应纳税所得额为6000元,适用3%税率


  以此类推,6月份累计应纳税所得额3.6万元,仍按照3%计算,所以1-6月,每月应预缴个税180元


  7月份,累计应纳税所得额达到了4.2万元,其中超过3.6万元的部分,适用税率“跳档”到10%,所以7月份应预缴个税600元,比之前几个月多了420元。


  那这里说到的税率跳档


  到底是什么呢


  税率跳档是什么


  目前在我国,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收入扣——


  • 减免税收入
  • 减除费用
  • 专项扣除
  • 专项附加扣除
  •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

      其应纳税所得额按照7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税。


      应纳税所得额超过部分按所对应的税率级次分别计税,这就是所谓的“税率跳档”


      到了下半年,当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6万元、14.4万元、30万元等临界点时,“税率跳档”就会出现。收入越高的纳税人,越早“跳档”。


      随着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的提高,最多会产生6次跳级,每月预扣的个税会有所不同。


      那这样是不是意味着我们税负增加呢


      其实,并不是!


      “前低后高”但税负不会增加


      ■自2018年10月起,个人所得税改革进入过渡期,工资薪金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调整为5000元,并适用新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将年度税率表按月换算,按照月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不同的税率。


      ■2019年1月,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转变为累计预扣法后,采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按照一个纳税年度的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不同的预扣率。


      从一个纳税年度来看,前后两种计算方式所缴纳的个税总额是一样的,但累计预扣法让纳税人可以在最初的几个月优先享受较低的预扣率,能够获得充裕的现金流,从货币时间价值的角度来说其实是为纳税人让利的。


      新的计税方式会产生个人所得税“前低后高、逐渐增加”现象,但是最终全年的纳税额和按照全年所得计算出的数字是一样的。


      除了个税


      7月份社保、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


      也可能会影响你到手工资哦


      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郑州2018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为80963元


      月平均工资就是6747元


      社平工资上涨了


      各项社保缴费基数也发生了变化


      到目前为止


      郑州今年没有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郑州最低工资标准还是1900元


      所以这次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影响比较大的


      是工资达到缴费上限的职工


      各个险种的缴费标准就是


      用缴费基数乘以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缴费基数一般为自己的工资


      因为每个人工资都不一样


      小编在这里就不做计算啦


      (注: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由公司缴纳,


      个人不用缴费)


      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


      自2019年7月1日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应当调整并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为2018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


      缴费基数调整


      郑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8年度全市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80963元,按照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三倍的意见,确定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0242元。


      职工月平均工资(实行年薪制的按月均分)未超过上述限额的,以实际月平均工资作为缴存基数;超过上述限额的,以该限额作为缴存基数。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低于1900元。


      缴费比例调整


      单位及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各为5%,上限各为12%。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规定的缴存比例下限和上限区间内自行选择合适的缴存比例。


      在缴存比例不变的情况下


      (如果你们公司没有调整缴费比例)


      职工到手工资可能会略有减少


      但每个月缴存的公积金变多、


      单位同步缴存金额增多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收入将增加


      虽然到手工资变少了


      从购房和最终提取收入来看


      其实是利好哦


      看到这里


      大家应该都明白


      为什么到手工资变少了吧


      来源:郑州住房公积金、郑州社会保险、郑州本地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