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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核算范围


  应付职工薪酬包括:


  1. 短期薪酬


  -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职工福利费(如节日福利、体检费用)


  - 社会保险费(五险一金)


  - 住房公积金


  -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非货币性福利(如住房、车辆)


  - 短期带薪缺勤(如病假、婚假)


  2. 离职后福利


  - 设定提存计划(如企业年金)


  - 设定受益计划


  3. 辞退福利


  -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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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会计处理(以短期薪酬为例)


  1. 计提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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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生产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社保等


  2. 发放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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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代扣个人社保、公积金)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3. 支付社保/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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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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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税务处理


  1. 企业所得税


  - 工资薪金支出需凭合法凭证(如工资表、银行转账)税前扣除,限额为工资总额的 14%(职工福利费)、8%(工会经费)、2.5%(职工教育经费,超出部分可结转)。


  2. 个人所得税


  - 企业需代扣代缴职工个人所得税,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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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注意事项


  1. 及时计提:无论是否发放,均需按权责发生制计提。


  2. 非货币性福利: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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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库存商品/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3. 离职后福利:区分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分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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