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付职工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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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核算范围
应付职工薪酬包括:
1. 短期薪酬
-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职工福利费(如节日福利、体检费用)
- 社会保险费(五险一金)
- 住房公积金
-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非货币性福利(如住房、车辆)
- 短期带薪缺勤(如病假、婚假)
2. 离职后福利
- 设定提存计划(如企业年金)
- 设定受益计划
3. 辞退福利
-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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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计处理(以短期薪酬为例)
1. 计提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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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生产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社保等
2. 发放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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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代扣个人社保、公积金)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3. 支付社保/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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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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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税务处理
1. 企业所得税
- 工资薪金支出需凭合法凭证(如工资表、银行转账)税前扣除,限额为工资总额的 14%(职工福利费)、8%(工会经费)、2.5%(职工教育经费,超出部分可结转)。
2. 个人所得税
- 企业需代扣代缴职工个人所得税,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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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1. 及时计提:无论是否发放,均需按权责发生制计提。
2. 非货币性福利: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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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库存商品/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3. 离职后福利:区分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分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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