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要求,金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编制了《金昌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于2022年3月28日经金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四届八次全体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对《年度报告》作以下解读:


一、年报编制总体情况

  按照相关要求,《年度报告》全面披露了金昌市2021年住房公积金机构概况、业务运行、财务数据、资产风险、社会经济效益以及其他需要披露的重要信息,充分体现了中心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优势,坚守帮助缴存职工“住有所居”的初心使命。


二、业务运行态势持续向好

  (一)缴存业务呈现“三个特点”


  1、缴存规模同步增长。2021年,新开户单位85家,新开户职工4094人。实缴单位800家,实缴职工6.21万人,分别同比增长7.24%、1.8%。


  2、缴存额稳步增加。2021年,全市共缴存住房公积金12.42亿元(含年度结息0.715亿元),同比增长7.53%;缴存总额126.23亿元,同比增长10.91%;缴存余额53.70亿元,同比增长10.18%。


  3、覆盖面逐步扩大。为助力解决新市民住房问题,中心出台了《金昌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规定》。2021年新开户职工中,非公企业职工1143人,灵活就业人员66人。


  (二)提取业务突出“两个作用”


  2021年,提取住房公积金7.45亿元,同比下降0.4%。年末,提取总额72.52亿元,同比增长11.45%。


  1、有力保障职工住房消费


  提取金额中,从提取类型来看,住房消费类提取占主导地位,达到当年提取总额的64.42%。其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40.1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23.62%;租赁住房占0.61%,为有效减轻职工购房还贷压力和无房职工租房消费提供了有力保障。


  2、持续推进“租购并举”步伐


  中心助推“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的建立,持续加大对无房职工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力度,年提取额度由9600元提高到12000元。2021年,全市租房提取达506人,提取金额452.64万元,分别同比增长70.37%、66.17%。


  (三)贷款业务坚持“三个原则”


  坚持“房住不炒”保刚需原则。住房公积金贷款主要支持职工家庭首套或二套改善性住房购买需求,2021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006笔3.383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4.06%、21.12%,其中首次申请贷款职工获得贷款资金29640.76万元,占比87.62%;申请二次贷款职工获得贷款资金4187.2万元,占比12.38%。


  坚持便民利民惠民生原则。2021年,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职工购房面积12.79万平方米,可为贷款职工节约利息支出8297.69万元。


  坚持规范管理防风险原则。2021年底,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为25.4%。中心严格落实审查审核双重把关和责任追究制度,针对逾期贷款和有逾期风险的贷款,加大催收力度,多措并举,因人施策,取得显著效果,年末个贷逾期率为0。


  (四)增值收益实现大幅增长。中心坚持专款专用基本原则,在确保资金安全管理下,建立了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多渠道资金存储模式,全力实现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2021年实现增值收益11842.28万元,同比增长140.29%;增值收益率2.3%,比上年增加1.26个百分点。当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30.87万元、管理费用1002.29万元、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0709.12万元。


三、信息化建设成效显著

  (一)实施数据实时传输与同步系统项目,完成全市公积金系统数据升级合并,上线运行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22项住房公积金业务实现了“全程网办”,8项业务实现了“跨省通办”。


  (二)接入全省住房公积金区域一体化共享协同平台,新增企业预开户功能和开户自动填充信息功能,优化企业缴纳住房公积金业务流程,涉企事项实现网上办理、不来即享。


  (三)扎实开展网络安全自查维护、风险评估、攻防演练等工作,切实堵塞防范漏洞,提升数据防护水平,筑牢网络安全防线,全面构建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络安全保障体系。


四、服务效能持续提升

  (一)为健全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运行机制,中心优化完善了《金昌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金昌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金昌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及《金昌市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根据“三个办法”及相关规定,制定印发了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二)金川集团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职能和业务顺利移交,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运行良好。全市住房公积金实现了制度、决策、核算、管理“四统一”。


  (三)丰富拓展服务方式,积极开展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满足办事群众差异化服务需求,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大力推行全程网办、代收代办和两地联办,切实提升服务效能,努力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五、年度报告中相关指标解释

  1、住房公积金存款额:指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放在银行的资金额(不含开发商保证金、增值收益专户存款等不能用于提取、贷款的资金)。


  2、当年提取人数:对年度内发生过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缴存职工人数。同一职工因相同原因多次提取的,记为一个提取人数,同一职工因不同原因提取的,分别计算人数。


  3、缴存、提取、贷款职工按收入水平分类:中、低收入是指收入低于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高收入是指收入高于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含)。


  4、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指截至年末借款合同约定到期3个月(含)以上、6个月(不含)以内应还未还贷款本金与合同约定到期6个月(含)以上未还贷款的本金余额之和。


  5、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指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当地商业性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总和的比率。


  6、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金额:指当年获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职工在整个贷款期内所需支付贷款利息总额与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按基准利率计算)所需支付贷款利息总额的差额。


  7、贷款职工按借款人年龄分类:指当年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按贷款发放时主借款人的年龄分类。


  8、增值收益率:指增值收益与月均缴存余额的比率。月均缴存余额指当年内各月末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之和除以12。


  9、发放异地贷款金额:指当年对缴存和购房行为不在同一城市的职工所发放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金额,包括用本市资金为在本市购房的外地缴存职工发放的贷款以及为在外地购房的本市缴存职工发放的贷款。


  10、住房贡献率:指当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