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起,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跨区域通办,即在洛阳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符合洛阳市现行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提取申请人可就近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不再局限由缴存机构服务窗口受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


  通办业务范围:


  1.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


  2.购买再交易(二手房、拍卖住房)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3.购买拆迁安置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4.购买公有住房、房改补差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5.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6.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


  7.租赁自住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8.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9.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且封存满半年提取住房公积金;


  10.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


  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


  12.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


  其他未尽事宜按现行相关规定执行。


  为落实好提取业务全市通办新政策,洛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孟津管理部通过服务窗口、0379-67937028服务热线电话和网络服务平台及时发布新政策信息,欢迎广大缴存职工前来咨询或办理相关业务。


  撰稿:胡琼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