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 荣县将建制为城镇社区工作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
近日,记者采访获悉,从今年7月1日起,我县将建制为城镇社区工作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
社区是社会的基础,是最基层的单位。我县历来重视社区建设,使社区工作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社区工作者待遇也有了较大提升。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县城镇社区工作人员的保障水平,7月1日起,我县将建制为城镇社区工作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将城镇社区工作人员的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部分将列入财政预算,缴存比例为7%,届时,城镇社区工作人员将开立住房公积帐户,共享公积金制度福利。
“据县民政局前期摸底,这次享受政策‘红利’的城镇社区工作人员有230人左右。”自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荣县管理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县城镇社区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建制缴存有望在8月底前实现。”(张庆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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