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的单位可通过网上业务系统办理。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gjj.beijing.gov.cn),点击页面右侧“单位网上业务平台”,进入“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平台”办理业务。登录成功后,按以下步骤办理:


  第一步:网上申请。


  点击页面左侧“公积金”,点击“单位信息管理”中的“单位信息变更”,进入单位信息变更页面。在“经办人信息二”或“经办人信息三”中点击“经办人二姓名”或“经办人三姓名”右侧的“变更”,在弹出的“单位信息变更”页面录入新经办人姓名,点击“确定”,新经办人信息显示为黄色。按此步骤,分别选择或录入新经办人的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经办人信息填写完整后,点击页面下方的“提交”。


  第二步:申请生效。


  阅读弹出的提示后点击“确定”,系统显示“业务办理完成”,变更结果即时生效。如单位需要留存变更信息回单,点击“打印变更记录单”。


  已经开通网上业务,却不能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办理的,需补充登记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后才能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