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财政拨付1936万元 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记者从六安市财政局获悉,2020年3月,市财政部门会同市人社部门印发《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从调整个人缴费档次、提高缴费补贴标准、增发缴费年限补贴、加发高龄基础补贴、提高补贴最低标准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六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为保证《实施意见》顺利实施,近日,市财政部门积极筹措资金,拨付2020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标及加发高龄基础养老金市级补助1936万元,支持县区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高、加发高龄基础养老金及时兑现,加快推动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民生工程实施,保障“保基本民生”政策落实生效。
下一步,市财政部门将进一步强化资金监管,适时开展市级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引导县区加强基金收支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和基金运行安全、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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