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方便!医保卡里的钱与家人共享,在这24家医疗机构即可办理绑定
枣庄市医保局近期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范围的通知》,扩大并明确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和医保绑定业务申办流程。同时,自12月1日起,枣庄市的参保人员可以将本人的个人账户资金给指定家庭成员(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使用。 为更好的方便群众办理医保个人账户家庭成员共享业务,现已在各医保经办机构和部分医疗机构,如市立医院、市立二院等24家医疗机构开通了医保绑定经办业务,增加了办理医保绑定业务服务网点。
如何进行绑定办理?办理时需要携带哪些证件呢?25日,记者来到枣庄市立医院了解情况。
在相应的办理窗口前,记者看到有市民正在进行办理该项业务。据枣庄市立医院医保管理科副主任陈红艳介绍,目前我市参保职工可携带有效证件,如身份证、社保卡等到相应办理窗口,填写完成《枣庄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共济使用承诺书》后,便可进行办理。 为老伴儿办理、为父母办理、为孩子办理……不一会儿,就有十余位市民前来办理绑定业务。“刚好听说有这项好政策,我就过来给九岁的儿子进行绑定办理。这样以后孩子看病拿药就可以用我的医保卡账户,确实是个惠民的好事。并且到就近的医院就能办理,也方便了我们百姓。”市民单先生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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