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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陆续有不少粉丝朋友私信询问事业单位人员养老金核定事宜。今天我就通过一个真实案例,对吉林省事业单位过渡期内退休人员目前使用的《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表》进行全面解读,带大家一起来剥开其背后的神秘面纱。


  真实案例


一、缴费年限

  此部分数据来源于本人的《吉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退职)审核表》。


  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建立时间为2014年10月。亦即建账年份为2014年、建账月份为10月,建账前月份为9月。


  1.视同缴费年限


  =[(建账年份?参工年份)*12+建账前月份?参工月份+1]/12


  =[(2014-1990)*12+9-7+1]/12


  =24.25(年)


  2.实际缴费年限


  =[(退休年份-建账年份)*12+退休月份-建账月份+1]/12


  =[(2022-2014)*12+11-10+1]/2


  =8.166666……


  =8.17(年)


  3.(累计)缴费年限


  =[(退休年份-参工年份)*12+退休月份-参工月份+1]/12


  =[(2022-1990)*12+11-7+1]/12


  =32.416666……


  =32.42(年)


  下表为某吉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退职)审核表。


二、老办法(计算养老金)

  (一)计算公式


  老办法=(A*M+B+C)*工资增长率


  (二)基本参数


  1.基本工资(A)


  (1)退休时职务对应2014年9月岗位工资


  案例主人公为专技七级,岗位工资930。


  (2)退休时薪级对应2014年9月薪级工资


  案例主人公为39级薪级,薪级工资1024。


  (3)加发10%


  加发10%=A项中(岗位工资+薪级工资)*10%


  案例主人公非教师、护士,不享受加发待遇。


  2.计算比例(M)


  缴费月数35年及以上0.9,30年及以上不足35年0.85,25年及以上不足30年0.8,20年及以上不足25年0.7。


  因案例主人公工作年限32.42年,故其M=0.85。


  3.津补贴(B)


  (1)生活补贴


  专技二至四级2495,专技五至七级2350,专技八至十级1870,专技十一至十二级1750,专技十三级1670……


  案例主人公为专技七级,生活补贴为2350元。


  (2)特殊行业津贴


  如教护龄津贴,按退休前享受教龄津贴标准执行,一般为10元。


  (3)艰苦边远津贴


  按2014年9月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的85%执行。


  以一类为例。


  专技二至四级270*0.85=29.5,专技五至七级230*0.85=195.5,专技八至十级161.5,专技十一至十三级150*0.85=127.5……


  注:所在市县为国家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才有。


  (4)保留地方补贴


  专技二至四级170,专技五至七级135,专技八至十级120,专技十一至十二级105,专技十三级100……


  注:不是所有地区都有。


  4.增加退休费(C)


  吉政办[2015]37号文(与国办发[2015]3号文一致)


  专技二至四级700,专技五至七级460,专技八至十级350,专技十一至十三级260……


  5.工资增长率


  根据退休年度确定。


  2014年1,2015年1,2016年1.06,2017年1.1077,2018年1.1409,2019年1.1751,2020年1.2092,2021年1.2395,2022年1.2692,2023年1.2946,2024年1.314。


  (三)案例主人公老办法合计


  =(A*M+B+C)*工资增长率


  =((930+1024)*0.85+2350+135+460)*1.2692


  =5845.81(元/月)


三、新办法(计算养老金)

  (一)计算公式:


  新办法=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职业年金(税后)


  其中:


  1.基础养老金=退休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累计缴费年限*1%


  2.过渡性养老金=退休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过渡系数(1.4%)


  3.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4.职业年金=退休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1?税率)


  注:3000元及以下税率3%。


  (二)基本参数


  1.退休时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


  本文主人公67692.3元


  2.退休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


  92162.07元


  3.视同缴费指数


  数据来源于本人退休当年吉林省公布的视同缴费指数标准表。


  本文主人公为2022年退休的专技七级39级薪级事业人员,经查,其视同缴费指数为1.24。


  4.实际平均缴费指数


  根据本人历年缴费基数和省社平(2020年起为养老金计发基数)计算得到,数据来源见本人实际平均缴费指数表。


  从表中得知,本文主人公的实际平均缴费指数为1.299。


  5.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实际平均缴费指数*实际缴费年限)/累计缴费年限


  =(1.24*25+1.299*9)/34


  =1.2556


  注:计算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时用到各种年限均为虚年,计算方法如下:


  视同缴费年限=建账年份?参工年份+1


  实际缴费年限=退休年份-建账年份+1


  累计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


  本文主人公的各种缴费年限为:


  视同缴费年限=2014-1990+1=25年


  实际缴费年限=2022-2014+1=9年


  累计缴费年限=25+9=34年


  6.退休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实际上就是2022年吉林省省直养老金月计发基数6603.5元。


  7.计发月数


  本文主人公55岁退休,计发月数170。


  (三)案例主人公新办法养老金


  1.基础养老金=退休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累计缴费年限*1%


  =6603.5*(1+1.2556)/2*32.42*0.01


  =2414.46(元/月)


  注:计算基础养老金所用的累计缴费年限为实年。


  2.过渡性养老金=退休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过渡系数(1.4%)


  =6603.5*1.24*24.25*0.014


  =2779.94(元/月)


  注:计算过渡性养老金所用的视同缴费年限为实年。


  3.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67692.3/170


  =398.19(元/月)


  4.职业年金=退休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1?税率)


  =92126.07/170*(1-3%)


  =525.66(元/月)


  5.新办法合计


  =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职业年金(税后)


  =2414.46+2779.94+398.19+525.66


  =6118.25(元/月)


四、养老金核定

  (一)核定办法


  对于过渡期内(2014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退休的事业单位人员,采用新老办法对比保低限高方式核定其养老金待遇。


  1.老办法高于新办法,养老金=老办法养老金,其中,基本养老金=老办法-职业年金(税后)


  2.新办法高于老办法,养老金=老办法+发给金额=老办法+超出部分*发给比例,其中基本养老金=养老金-职业年金(税后)


  (二)相关参数


  当新办法高于老办法时,超出部分的发给比例根据本人退休年度确定。


  具体规定: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退休,发给比例10%;2016年退休,发给比例20%;2017年退休,发给比例30%;2018年退休,发给比例40%;2019年退休,发给比例50%;2020年退休,发给比例60%;2021年退休,发给比例70%;2022年退休,发给比例80%;2023年退休,发给比例90%;2024年1月至9月退休,发给比例100%。


  (三)案例主人公养老金核定


  养老金=老办法+超出部分发放金额*发给比例


  =5845.81+(6118.25-5845.81)*0.8


  =5845.81+272.44*0.8


  =6063.76(元/月)


  其中:


  月发基本养老金=养老金-职业年金(税后)=6063.76-525.66=5538.10(元);月发职业年金(税后)525.6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