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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之路,虽已踏出阶段性步伐,但前行路上仍有诸多梗阻。这些问题在全国不同试点地区以各异形态显现,背后直指全局层面改革的深层复杂性——没有一蹴而就的改革,唯有在直面问题中不断破局。
一、历史遗留问题:新旧交织的“硬骨头”首当其冲的,是绕不开的历史遗留问题。土地领域的遗留隐患,既有陈年旧疾,也有改革催生的新难题,两者交织,成为试点推进的首要卡点,且在首轮33个试点地区均有不同程度显现。
所谓陈年旧疾,特指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至2009年国土“二调”期间,各类违规占用建设用地的行为。这一时期,土地管理制度尚不完善、调整频繁,许多土地利用行为手续缺失、流程不规范,这种情况并非个例,而是全国范围内的普遍现象。
而新难题,则源于2015—2019年改革试点期间,各地依照当时的政策边界,已先行推进的一批改革举措。以湄潭为例,首轮改革中,当地通过调整界定范围、编制村庄规划等方式,将部分宅基地转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登记,另有部分退出的承包地,在落实占补平衡后也完成了同样转换,但如今这些土地的处置路径,却缺乏明确的政策指引。
对于老问题,各地已展开积极探索,核心思路是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作用,审慎稳妥推进解决。但对于试点催生的新问题,由于深化试点阶段政策底线不断收紧,多数试点只能暂时将其悬置——可这绝非长久之计,未来改革要向全国推广,必须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彻底破解这一遗留困局。
二、空间布局问题:集约利用背后的“反例启示”当前,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空间布局分散、利用低效,早已是土地利用中的突出顽疾,也是改革必须破解的短板。集约节约用地是长期坚持的基本政策,但多数试点在推进改革时,却未能充分兼顾这一核心要求。
调研发现,绝大多数试点为降低操作难度,普遍采用就地入市的方式,直接导致入市后的土地仍处于高度分散状态,建设用地与农用地插花交错的乱象并未得到根本扭转。不过在这一问题上,湄潭却是个罕见的特例——当地85%以上的地块采用调整入市模式,但最终仍有相当一部分土地留在村庄范围内入市。
这一特殊现象,与湄潭的地理条件和产业形态密切相关。空间经济学中,产业集聚的形成往往依赖三大核心要素:其一,地理集中的产业能培育专业化供应商,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其二,同行业厂商集聚可形成劳动力蓄水池,实现厂商与劳动力的高效匹配;其三,地理上的接近便于信息快速传播,提升产业协同效率。
湄潭茶产业的发展恰好契合了这三大要素:茶青需烘炒后直接外销,生产加工必须靠近地头,经过多年积淀,茶叶主产区的村庄已聚集了大量茶叶加工企业和熟练工人,自然形成了产业集聚效应。这也解释了为何在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框架下,湄潭的调整入市仍会出现土地分散分布的情况。
需明确的是,湄潭的案例并非可复制的一般性经验,反而提供了一个重要反证:若没有如此特殊的地理与产业支撑,对于全国绝大多数地区而言,调整入市必须坚持集聚集约导向,才能真正实现土地高效利用。
三、村庄规划问题:法定末梢的“隐形漏洞”村庄规划作为国土空间规划落地的“最后一公里”,看似是基层微末事务,实则关乎土地改革的全局成效,却长期被忽视。过去,绝大多数村庄缺乏法定规划作为指引,如今各地虽在按要求大规模编制村庄规划,但结合调研情况来看,规划编制与实施中仍存在三大突出问题。
一是规划导向短期化、功利化严重。许多地方编制村庄规划时,只盯着短期的居住保障和项目落地需求,对村庄长期发展趋势缺乏足够研判,导致规划缺乏前瞻性,难以适配未来产业升级、人口变动等发展需求,极易陷入“编完即废”的困境。
二是用地布局仍显分散。多数村庄未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规划编制多以用地现状为基础,未能对村内闲置、废弃、低效用地进行统筹整合,进一步加剧了土地资源浪费,与集约用地的政策导向相悖。
三是规划约束性不足、调整随意。部分地区存在认知偏差,认为村庄规划只是“村里自己的事”,可根据局部发展需求随意调整,甚至在不同地类之间来回切换,严重损害了法定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也为后续土地管理埋下隐患。
四、土地市场问题:统一市场的“未竟之路”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核心靶心,然而多年试点推进,收效却未达预期,多数地区仍停留在“半脱节”状态,唯有湄潭是个例外。
首轮改革期间,湄潭已基本培育成型了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这一成果并非偶然,而是其独特的自然地理条件、鲜明的产业发展特征,以及长期改革积累形成的合力所致。但对于全国绝大多数试点地区而言,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构建,仍面临多重梗阻。
有的试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市场规模狭小、体量薄弱,缺乏足够的市场容量,难以形成有效交易氛围;有的试点,行政干预过多过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看似自主,实则处于“泛计划调控”之下,市场活力被严重抑制;还有的试点,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仍处于“双轨并行”状态,两个市场未能真正贯通,土地价值无法实现平等体现。
种种现实表明,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构建,从来不是简单的“打通壁垒”,而是涉及自然条件、产业基础、制度设计等多方面的系统工程,对于绝大多数试点来说,这条路仍需久久为功、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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