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描述:电气接地不符合规范
排查依据:《GB 50169-201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3.0.4电气装置的下列金属部分,均必须接地:
1 电气设备的金属底座、框架及外壳和传动装置。
2 携带式或移动式用电器具的金属底座和外壳。
3 箱式变电站的金属箱体。
4 互感器的二次绕组。
5 配电、控制、保护用的屏{柜、箱)及操作台的金属框架和底座。
6 电力电缆的金属护层、接头盒、终端头和金属保护管及二
次电缆的屏蔽层。
7 电缆桥架、支架和井架。
8 变电站(换流站)构、支架。
9 装有架空地结或电气设备的电力线路杆塔。
10 配电装置的金属遮栏。
11 电热设备的金属外壳。
4.12.7低压电气装置外露导电部分,应通过电源的PE线接至装置内设的PE排接地。
《GB 50065-2011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
4.3.7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装置中,下列部位应采用专门敷设的接地导体(线)接地:
1)发电机机座或外壳,出线柜、中性点柜的金属底座和外壳,封闭母线的外壳;
2)110kV及以上钢筋混凝土构件支座上电气装置的金属外壳;3)箱式变电站和环网柜的金属箱体;
4)直接接地的变压器中性点;
5)变压器、发电机和高压并联电抗器中性点所接自动跟踪补偿消弧装置提供感性电流的部分、接地电抗器、电阻器或变压器等的接地端子;
6)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的接地母线、接地端子;
7)避雷器,避雷针和地线等的接地端子。
3.2.2附属于高压电气装置和电力生产设施的二次设备等的下列金属部分可不接地:
安装在已接地的金属架构上,且保证电气接触良好的设备。《GB 50058-2014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5.5.3按照《GB 50065-2011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不需要接地的部分,在爆炸环境中仍需要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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