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范化解烟花爆竹领域安全风险
近日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联合市应急管理局
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
烟花爆竹“打非治违”集中统一清查行动
全面压实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各环节
安全监管责任
严厉打击各类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
此次集中行动成效显著,共查办案件13起,行政拘留13人,查获各类烟花爆竹568箱、零散烟花爆竹2578个。查处的违法行为中,非法售卖与非法储存占比突出。
在非法售卖案件中,开发区公安分局民警在沙尔沁镇巡逻时,发现张某某未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和销售许可,驾驶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路边售卖烟花爆竹,当场查获7箱及299个零散烟花爆竹,张某某被依法行政拘留;市公安局通过视频巡查发现赛罕区某小区路边有人售卖烟花爆竹,赛罕区公安分局民警现场核查确认,武某用农用车违规运输烟花爆竹进行销售,因无相关许可且车辆不达标,武某被属地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非法储存案件同样引发关注。武川县公安局上秃亥派出所在辖区检查时,发现王某家中储存大量烟花爆竹,经清点共计168箱及2163个零散烟花爆竹,经查王某计划分20余份售卖,已被依法行政拘留;和林县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后,迅速核查卓越新城附近一车库,发现张某某在自家车库内非法储存烟花爆竹93箱,民警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张某某被依法行政拘留;土左旗公安局民警在日常走访摸排时,发现金某在未取得道路运输许可的情况下,从和林县购买烟花爆竹存于家中车库并在小区内销售,现场查获28箱,金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温馨提示: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国家对其生产、经营、存储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擅自存储、售卖烟花爆竹,不仅扰乱公共秩序,更易引发火灾、爆炸事故,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管控相关规定,切勿触碰法律红线,如发现非法存储、售卖烟花爆竹等违法线索,可及时拨打110举报,共同维护辖区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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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回民区分局
海拉尔西路派出所民警
在开展入户走访及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时
成功查处一起
非法存储、售卖烟花爆竹案件
违法行为人郭某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2月6日,民警在走访中,于辖区一居民平房内发现屋内堆放着大量包装完好的烟花爆竹,且堆放杂乱,未采取任何防火、防爆安全防护措施,存在极大安全风险。民警当即对现场烟花爆竹进行清点管控,并对房屋实际使用人展开调查。
经查,违法行为人郭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资质的情况下,为牟取私利,借用他人平房作为存储点,非法囤积烟花爆竹并对外售卖。郭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相关规定,已构成非法储存、买卖危险物质违法行为。
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郭某予以行政拘留处罚,现场查获的29箱烟花爆竹均已被收缴,并交由应急管理部门统一组织销毁。同时,民警已对房屋出借方进行批评教育,告知其出借房屋给他人要了解具体用途,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丨来源:青橙融媒综合自应急管理部、平安青城、回民区公安分局、呼和浩特市应急管理局
丨编辑:于惠敏
丨校读:张英
丨审核:韩舒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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