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惊全国!涉案金额500多亿、涉及官员众多、我国第一经济走私犯

12333社保查询网www.sz12333.net.cn 2026-02-13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赖昌星是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的主犯 。该案曾被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经济大案”,因其涉案金额巨大、涉及官员众多、案情复杂而震惊全国 。

赖昌星

  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主犯

  赖昌星

  犯赖昌星,男性,汉族,1958年10月27日在福建晋江市出生,仅具备小学文化程度。他曾是香港远华国际有限公司以及厦门远华电子有限公司的董事长,还是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的主犯。

  1991 年,赖昌星迁居至香港,并注册成立了“远华国际有限公司”。1994 年初,他在厦门成立远华集团,开始大规模地进行走私活动。1999 年,该走私案案发,赖昌星携带家人以游客的身份逃往加拿大。同年 9 月 20 日,厦门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对其进行逮捕。

  2000 年,赖昌星向加拿大政府提出难民申请,经过多年司法程序,2005 年加拿大最高法院驳回了他的难民身份申请。2011 年 7 月 23 日,赖昌星被加拿大遣返回国,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宣布逮捕,并保障他应有的诉讼权利。

  2012 年 5 月 18 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走私普通货物罪、行贿罪判处赖昌星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该判决于同年 5 月 28 日正式生效。

  个人经历

  早年与发迹

  赖昌星于1958年10月27日出生在福建省晋江市青阳镇烧厝村(如今为西园街道烧厝社区)。他出身贫寒,仅仅读到小学三年级便辍学了。早年,他以务农、卖菜为生,后来和兄长一起在部队营区开展基建工作。回到家乡后,他在大队螺丝厂打工。

  1977年,赖昌星与人合资1500元开办了机件加工厂,专门生产汽车配件,由此积累了最初的资本。紧接着,他又创办了纺织配件厂,购置了车床设备,自主拓展业务。1985年,他引进图纸,聘请无锡技师,开始进行纺织机械的整机生产。每台纺织机械售价7.5万元,成本大约2.5万元,产品供不应求,他的厂也成为当时全国仅有的三家生产商之一。

  在此之后,他陆续创办了服装厂、雨伞厂、印刷厂。到1991年移民香港之前,他的资产已达数千万元。

  移居香港与企业扩张

  1991年2月,赖昌星把户籍迁移至香港,同年4月正式前往香港居住。6月,他在香港注册成立了“远华国际有限公司”。公司创立初期主要进行房地产投资,同时兼营进出口业务与成衣贸易。

  在1991年到1992年期间,恰逢香港房地产处于低潮期,赖昌星运用杠杆方式进行运作,成功让资产实现翻倍,获利超过亿元。1994年初,赖昌星在厦门注册成立了“厦门远华集团有限公司”,并以此作为平台,开展大规模的走私活动。

  赖昌星在1999年因为中国打击走私犯罪被查出其名下的厦门远华公司进行国际走私,走私货物的总金额高达500多亿人民币,偷逃税款超过300亿人民币。 300多亿元的概念是--如果以中石化一个月买300万元的高档酒的标准,那么可以让中石化买上830多年。赖昌星在国内生活一直阔绰、糜烂,其为贿赂政府官员和作为自己消遣所盖的“红楼”,一度成为警示官员勿贪污腐化的反面教材。

  出逃与遣返

  1999 年 8 月,远华走私案东窗事发,赖昌星持香港特区护照,以游客的身份带着妻子和三名子女抵达加拿大温哥华。签证过期后,他拒不离境,被加拿大方面软禁在住所。2000 年 6 月,赖昌星夫妇向加方提出难民申请。

  2002 年 6 月 21 日,其首次申请遭驳回,夫妇二人被拘捕,不过在 6 月 28 日获得有条件释放。2005 年 8 月,加拿大最高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其难民身份申请。

  2011 年 7 月 7 日,赖昌星被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拘留。7 月 21 日,加拿大联邦法院法官萧尔(Michel Shore)否决了他暂缓遣返的申请。

  7 月 22 日,赖昌星在加拿大警方的押解下,启程被遣返回中国。7 月 23 日下午 4 时 28 分,赖昌星所乘航班抵达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中加双方完成交接。中国公安机关依法向他宣布逮捕令,并告知他享有包括聘请律师在内的法定权利。

  赖昌星归案后,海关缉私部门对他的走私以及行贿犯罪事实展开全面调查。到 2011 年 12 月底,侦查工作结束,案件移送至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赖昌星及其犯罪集团主要成员都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犯罪手法

  走私方式

  赖昌星走私犯罪团伙采用进口货物不进行报关、虚报贸易性质、谎报货物品名等手段,有组织、大规模地走私香烟、汽车、成品油、植物油、化工原料、机械设备以及其他货物,借此偷逃巨额税款,以获取非法暴利。

  公职人员腐蚀策略

  为确保走私活动顺利进行,赖昌星采用多种手段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一是“借钱付高息”,向有潜力的公职人员出借资金并支付高额利息,变相行贿;二是“花钱邀高层”,频繁邀请高级官员到厦门考察、宴请,赠送贵重礼品。

  1996 年远华大厦动工,宴请两千嘉宾,每人礼品价值三千元;其生日宴请 200 名要员,每人红包超十万元;三是“招亲付高薪”,将海关、公安、商检、边防、银行等关键部门人员的亲属招进公司,给予高薪但无需实际工作,专门负责疏通关系;四是“红楼录淫影”,在厦门湖里工业区建造“红楼”作为专用招待场所,用女色引诱官员,并用针孔摄像机秘密录制不雅影像,作为日后要挟的把柄。

  难民申请情况

  申请与驳回详情

  2000 年 6 月,赖昌星夫妇向加拿大政府提交难民申请,同年 11 月 23 日因非法移民罪被拘捕。2001 年 7 月 3 日,难民听证程序启动。2002 年 6 月 21 日,加拿大移民暨难民局驳回其申请,赖昌星夫妇被拘捕,6 月 28 日获有条件释放。8 月 26 日,其律师向联邦法院上诉,要求重审。2004 年 2 月 3 日,加拿大联邦法院驳回司法复议请求。2005 年 8 月,加拿大最高法院终审拒绝其难民身份申请。

  居留期间所作所为

  2005 年 8 月,赖昌星因超时外出参加聚会并涉嫌与黑帮人员接触,被加拿大方面重新拘押。聆讯中,告发者托尼称赖昌星欠其 20 万加元,赖昌星否认并表示已由香港“朋友”还清。加拿大移民局官员泰斯勒指出,赖昌星财政状况存疑,有证据显示他仍接受来自香港公司及地下钱庄的资金支持。

  2009 年 1 月 22 日,加拿大移民部批准其工作准证,允许他在加拿大就业。2010 年,赖昌星筹备出版自传《赖昌星说赖昌星》,称因中国专案组人员到温哥华调查并威胁其女友,所以决定加快出书进程。2011 年 1 月,其微博账号“赖昌星微博”在新浪微博加 V 认证,首条博文于 1 月 9 日发布,内容为“在温哥华”。

  案件侦审进展

  侦查工作情况

  1999 年 4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部署成立专案组,对厦门特大走私案展开调查。赖昌星归案后,海关缉私部门对其走私犯罪事实进行全面查证。

  2011 年 12 月底,赖昌星涉嫌走私、行贿犯罪一案侦查终结,案件移送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经查,1996 年至 1999 年间,赖昌星犯罪集团在厦门关区大肆走私各类货物,赖昌星本人或授意他人向数十名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涉案金额巨大,主要犯罪嫌疑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侦查期间,依法保障其聘请律师、会见等诉讼权利。

  提起公诉环节

  2012 年 2 月 13 日,厦门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赖昌星提起公诉,指控其犯走私普通货物罪、行贿罪,系犯罪集团首要分子。检察机关审查全案证据并讯问赖昌星后,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该案。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依法保障赖昌星及其辩护律师的诉讼权利,充分听取其意见。

  审判最终结果

  2012 年 4 月 6 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赖昌星案,公诉人与辩护人出庭,部分群众、国家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赖昌星亲友旁听。2012 年 5 月 18 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赖昌星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千万元,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违法犯罪所得依法追缴。判决生效后,赖昌星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截至 2012 年 5 月 28 日,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图一

  图二

  据【时效性内容】透露,1999年专案组首次开展秘密抓捕行动时,由于福建省公安厅副厅长兼福州市公安局局长庄如顺先后四次给赖昌星通风报信,致使抓捕行动功亏一篑。

  庄如顺与赖昌星在早年就已结识,他收受了赖昌星给予的贿赂,累计折合人民币达54.55万元,其中包括一辆价值4万余元的丰田佳美轿车,并且为赖昌星妻子的弟弟办理香港通行证提供了便利。案件暴露后,庄如顺因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一审被判处死刑,二审改判为死刑缓期执行,到2006年减为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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